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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流传一版央行《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内容概要,颇受市场和媒体关注。这份文件的全称为《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是7月份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征求意见稿,但尚未正式发布。文中一些内容引起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关注。

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

央行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意义的阐述中,强调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强调传统金融是主流。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因此仍需要加强监管。

按照该文件,对互联网金融具体的监管内容大致为,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风险提示,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反洗钱,加强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财税扶持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工作等。

央行还是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但同时明确了监管的职责。采用“备案制”,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减负,但是同时强调了“信息披露”“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因素,来划清监管底线。央行作为金融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希望看到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能够健康发展。

倒逼第三方支付回归小微支付的定位?

网上流传,按照该《指导意见》,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大额支付、大额投资理财将明确不是互联网支付的发展方向,央行此举意在倒逼第三方支付回归小微支付的定位。

这里用了“倒逼”一词,颇有意味。央行是“顶层设计”却成为互联网金融“倒逼”的推动者。互联网金融不留神间已经野蛮生长成为庞然大物,余额宝“宝宝类”的出现,移动支付日益崛起,是否是触动了银行的利益,才让央行有意倒逼其回归小额?还是确实有安全方面的因素?是值得商榷的。

如果从资金安全的角度来说,第三方支付回归小额是理性的,银行的信息系统也许做的更加稳健一些,但是这需要从技术上再进行论证。如果从保护银行既得利益角度,让第三方支付回归小额,那么央行有干预市场的嫌疑。第三方支付转账支付费用成本远远低于银行,受益者是广大消费者和公众,而银行的服务水平和客户体验远远比不上第三方支付的便捷,这已是公认的事实。

所以,如果银行希望能够在支付领域找回雄风,应该通过市场的手段,通过改进自身的服务和技术来达到目的,通过央行干预解决问题,不是上上策。

不希望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展开正面竞争?

一位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人士表示,《指导意见》透露的信息与此前在坊间流传的央行态度基本一致,监管部门不希望看到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希望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个体领域发挥作用。

监管部门是否希望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竞争还很难说。也许有竞争,更加有利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改革。很多银行业人士、政府人士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竞争的,他们希望通过市场竞争改变目前银行业存在的服务滞后的问题。

当然,互联网金融扎根于“小微”,这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不是政府选择的结果。所以,央行出台的文件政策是中性的,不带有感性色彩的。央行并未表态希望互联网金融不与传统金融竞争,恰恰相反,有竞争才会有进步,竞争一直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央行更多地从监管者角度制定政策,是一个裁判员的身份,而裁判员不能告诫两队球员不要努力踢球,不要进球,这有违一个裁判的职业精神。央行只是客观地制定比赛规则而已。

在这份《指导意见》中,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轮廓被清晰勾勒出来。该文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监管合力。《指导意见》中明确为制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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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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