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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问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老总们当下最关心的事情是什么?保证十个有九个会回答:监管政策到底什么时候出台?

这一年多以来,央行密集调研,频繁开各种座谈会。然后我们看到:互联网金融专委会成立了;“四条红线”也划了;第三方支付、P2P、众筹分别归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监管也明确了;央行牵头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草案制定好了;指导意见上报国务院了。

一方面是平台渴望被监管,希望在监管框架内,行业能够规范、健康地发展。不少平台负责人向笔者表达过“求监管”的想法。毕竟如果一个行业被贴上“跑路”或“非法集资”等标签,对谁都没有好处,最终损害的是行业的发展,平台很难独善其身。而且既然都是要监管的,晚监管不如早监管。

另一方面,监管意见“或随时颁布”、“有望年内出台”等报道不绝于耳,然而任凭怎么千呼万唤却“始不出来”。没办法,有权、任性!

必须承认,中国的互联网不那么发达,金融业也不那么发达,互联网金融业却异常发达。这的确是一个太新的行业,难以一眼看穿;也是一个混乱的行业,监管无从下手,监管的靴子迟迟未能落地也是情有可原。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在近两年才呈现爆发式增长,各种创新模式层出不穷,还没有经过整个经济周期的考验。对这种新型的业务形态,监管层需要一定的观察期、积累一定的数据。此外,在初创时期给行业留足够的发展空间,以免扼制创新也是监管层所考虑的。而这些正体现了监管层开放而负责任的态度。

此外,监管层的人事变动也是原因之一。被视为对互联网金融积极开明的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调任农行,接管者潘功胜副行长坦言自己分管支付清算工作的时间不长,更需要的是一些倾听和思考。

与刘士余在任时分管支付和条法司不同的是,现行条法司的工作由另外一名副行长分管。而在今年早些时候,有关指导意见的许多工作主要由支付清算协会在负责,目前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工作又由条法司在牵头。这客观上也使得监管意见的推出可能要花更多的时间。

而笔者最近从多名知情人士获得的消息是,顶层对指导意见草案存有疑议。主要在于互联网金融在分业监管下,缺乏一个总的责任主体。简单来说,就是还没有解决“假如治理出了问题,板子打在谁身上”这个问题。

就目前分工来看,P2P归银监会管、众筹归证监会管、互联网保险归保监会管,央行除了监管第三方支付,还负责牵头制定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和协调三会。虽然承担了大部分的工作,但也并未明确是责任主体。

此外,有消息称,指导意见草案对于第三方支付过于苛刻也是疑议之点。

这或许才是监管缘何迟迟未能出台的主要原因。这样看来,指导意见或需要重新报批,那些期待监管政策年内出台的人可以放弃了。

然而,一切都还是未知数。当笔者向央行某官员求证指导意见被否一事时,他毫不犹豫地给予否认,并表示监管意见出台“应该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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