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近日,一家网贷平台状告借款人一案胜诉,法院认定,《个人借款咨询服务协议》和电子版《借款协议书》均是各方真实意思,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现实案例再次说明了国家法律对电子合同的认可。
然而,在投资P2P过程中,仍然有些投资人对于电子合同心存疑虑。
疑问一:电子合同真的有效吗?
关于电子合同的合法性问题,在国家相关法律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新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也不限于明确规定的这几类。凡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可以作为合同的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能因为合同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就否定其法律效力。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疑问二:为什么有些信息被隐藏?
出于隐私保护的考虑,除非特殊情况,电子合同里部分内容会被隐去。如果下载完合同后发现除了自己的一些内容其他信息看不到,也不必紧张,这是正常现象。当然,不同平台的电子合同在信息披露的一些细节上也会有所不同。
疑问三:合同有CFCA签名是怎么回事?
CFCA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信息安全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国家级权威的安全认证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后,国内首批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CA之一。其认证后的电子印章将无法被篡改、伪造,不可抵赖,给合同有效性多了一层保障。
据一些投资人反映,目前,合同中引入CFCA签名的平台数量还在少数。
非常感谢您的报名,请您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沙龙分享群。
非常感谢您的报名,请您点击下方链接保存课件。
点击下载金融科技大讲堂课件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