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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艺术众筹网站ArtistShare在美国成立,自此拉开了众筹行业的序幕。ArtistShare是一个以"粉丝为基础"(fan-based)的众筹平台,粉丝为喜爱的艺术家融资,从而可以观看或参与到艺术的创作过程,而艺术家可以脱离唱片、经纪公司的束缚,在粉丝资金的支持下自由大胆的地创造艺术、发展事业。ArtistShare率先提出,艺术的结果固然重要,但是艺术的创造过程更有价值。ArtistShare成立这样一个平台,希望粉丝们都有机会参与到艺术的创作过程中,希望能够引领音乐行业由最初的零售物理音乐产品转移到为粉丝提供参与创作机会的服务。这个大胆的想法一经推出便受到关注,而其也不负众望,平台上的第一个成功融资项目《Concert in the Garden》专辑在2005年获得格莱美"最佳大爵士乐团专辑"奖,并同时获得两项提名,可谓出师顺利。发展至今,在ArtistShare上融资的项目已获得9次格莱美奖和17次格莱美奖提名,几乎成为格莱美奖新的"风向标",而Brian Camelio--ArtistShare的创始人也因这种创新众筹模式被人们称为"音乐众筹之父"、众筹金融的先驱者。

一、为什么要建立ArtistShare

"让粉丝参与到艺术的创作"(Access the Artist's Creative Process),"艺术的真正价值在其创作过程中"(The true value of music lies in the artist's individual creative and the unique process each artist uses to create their music.),ArtistShare的建立意在引领音乐行业由零售业转变为服务行业,其创立者Brian Camelio如何想到这个点子,又是因何种原因成立的ArtistShare呢?一切都源于"数字音乐"。

20世纪末,数字音乐开始进入人们的生活。传统音乐产业中,音乐的载体主要是黑胶唱片、磁带、CD这些实物形态产品,而唱片公司是音乐产业的支柱和核心环节。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用数字格式存储音乐的数字音乐开始大范围使用,这种数字音乐将实物唱片、CD转变成无形的计算机数字音频文件(例如MP3),成为音乐商品的主要形态。这种数字音乐易携带易保存,可以通过网络或硬件来传输音乐,无论被下载、复制、播放多少遍,品质都不会发生变化,是传统音乐产品无可比拟的。

然而数字音乐的出现也带了诸多问题:首先,当时网络广泛流传的音乐有90%是侵权产品,法律法规受到严重挑战;其次,数字音乐的分享使用使传统唱片公司陷入困境,试问如果一首歌可以在网络上随时下载或是从朋友那里轻松复制过来,排除那些忠实粉丝和版权维护者,又有多少人会去买CD呢?据Camelio回忆,在当时的市场,全球的唱片公司每年要花费十亿多美元去吸引公众购买CD,数字音乐的出现令实体音乐的销售极其艰难。

ArtistShare创始人Brian Camelio在9岁开始接触音乐,后于1983年在Clark大学就读作曲专业,之后的15年中,他是一位专业的巡回演出音乐家、作曲家。1997年,Camelio开始对电脑程序产生兴趣,在1998年成立他人生中的第一家网络公司--一个为慈善组织捐款筹资的网络平台,尽管这家平台经营失败,但他却因这次经历对网络及数据库应用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凭借这种经验,Camelio在Brazilian 音乐网站担任首席程序设计师,并在BMG担任顾问。

2000年Camelio意识到,艺人通过唱片公司发行唱片这种传统的模式在数字音乐共享即将到来的时代已失去效力,而通过Camelio在音乐界近20年的经验与评估调查中,他发现音乐的价值不仅仅存在于最终的音乐作品中,音乐的制作过程同样很吸引人,很有卖点,因此Camelio决定建立ArtistShare,目标就是促进音乐市场从传统的销售唱片CD转变到为粉丝提供参与制作音乐的服务。公众唯一在网上无法下载的,艺术家唯一可以自己掌控的,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这就是ArtistShare提供的产品。在接下来两年多的时间里,Camelio开始筹划建立平台,潜心发明专利软件和音乐发展的新方法论,终于在2003年,ArtistShare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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