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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借贷作为一种基于网络平台的点对点借贷模式,它至少包含了三个参与方:借款人、平台和投资人。国外的平台大多从网络上直接获取借款人和投资人,直接对借贷双方进行撮合,不承担过多的中间业务,模式比较简单。国内的P2P借贷行业则根据具体国情、地域特色和平台自身优势,对P2P借贷的各个环节予以细化,形成了多种多样的“P2P借贷”模式。

例如,对于借款人的获取,有的平台只从线上进行,有的只从线下进行,也有的线上、线下混合进行。对于借款人的类型,有的平台侧重于普通个人,有的侧重于小型工商户,有的侧重于中小企业主。对于投资人的获取、投资产品的设定、贷款类型的设定等,均有不同的细分类别。

在行业中被广泛采用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纯线上、债权转让、担保/抵押、O2O、P2B模式和混合模式。

一:纯线上模式

最大的特点是借款人和投资人均从网络、电话等非地面渠道获取,多为信用借款,借款额较小,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审核也通过网络进行。这种模式接近于原生态的P2P借贷,注重数据审贷技术,注重用户市场的细分,侧重小额、密集的借款需求。

二:债权转让模式

这一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存在着一个中介--专业放贷人。为了提高放贷速度,专业放款人先以自有资金放贷,然后把债权转让投资者,使用回笼的资金重新进行放贷。多见于线下P2P借贷平台,因此也是纯线下模式。

三:担保/抵押模式

该模式或者引进第三方担保公司对每笔借款进行担保,或者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资产进行抵押,因而其发放的不再是信用贷款。若担保公司满足合规营业要求,抵押的资产选取得当、易于流动,该模式下的投资的风险较低。但由于引入担保和抵押环节,借贷业务办理的流程较长,速度容易受到影响。

四:O2O模式

该模式在2013年引起较多关注,特点是P2P借贷平台主要负责借贷网站的维护和投资人的开发,而借贷人由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开发。平台审核项目后发布信息至网站,而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会为该笔借款提供完全担保或连带责任。

五:P2B模式

该模式在2013年取得较大发展。这是一种个人向企业提供借款的模式。但在实际操作中,为规避大量个人向统一企业放款导致的各种风险,其款项一般会先放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再把资金出借给企业。

六:混合模式

许多P2P借贷平台在借款端、产品端和投资端的划分并非总是泾渭分明。例如有的平台即通过线上渠道开发借款人,也通过线下渠道开发;有的平台既撮合信用借款也撮合担保借款;还有些平台既支持手工投标,也支持自动投标或定期理财产品。这些平台可统称为混合模式。

总体来说,纯线上模式平台数量较少,线下平台多采用债权转让模式;大量线上平台都采用担保模式/抵押模式;真正地O2O模式平台数量尚少,但同时承担线下开发借款人、线上开发投资人职责的平台数量极多;P2B模式平台数量不多,发展速度极快;混合模式平台数量也增长较快。上述模式之间也经常存在交叉,尤其是与担保/抵押模式形成交叉,例如P2B模式平台和O2O模式平台大都会引入担保/抵押机制。

本文参考《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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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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