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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互联网金融出现时间都比较短。相比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其在互联网思维演绎下,对现有的金融业产生了革命性的冲击。互联网金融让支付更加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更低。资金供需双方无须借助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而进行直接交易;融资资源配置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

但对于征信体系不发达的国家来说,这种定义过于理想化,目前像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形态在我国并没有成为现实。但是,互联网金融有效实现了资金融通,是未来不可阻挡的新兴金融服务模式,这一点已被公认。凡具备互联网理念和精神的金融业态及金融服务模式都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众筹模式、网上金融产品、金融电子商务、网络金融中介等。互联网金融将发展为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和股票和债券市场的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模式。

不过,这种模式和业务仍需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然难以完全补充传统金融各个方面的不足,其发展模式和业务有限,难以满足各个层面客户的需求,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进一步创新亟待加强。

此外,风险管理也是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风险这一负面效应,无论是从广度还是深度上,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难度都远远要大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风险除了来自金融本身之外,还来自互联网相关风险、自身操作风险等。诸多风险案例如P2P倒闭案,其因风险管理不善导致的后果是异常严重的。

这就需要P2P平台对借款人的线下的风控审核、信用定价和大数据运用上下功夫。在我国国情背景下,有抵押有担保更易于操作和被投资者接受,也更实际。

互联网金融能够做到快,除了用户主动提交相关数据外,在平常,还需要做好正常的数据分析、依据数据建立风险模型的能力。比如,传统金融下放贷过程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常规思路可能是这样,金融中介不了解用户,所以用户将身份认证、信用报告、工作证明、资产证明这些东西给到我,让我了解用户。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不断去确认用户信息,去审核,这样会消耗不少的时间。

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好处是依据可扩展性的IT平台,可以无限的地将过去的数据、互联网上的公开数据,以及从合作伙伴获得的数据,记录、分析下来。

金融中介知道第三方(银行、或者其他机构)了解用户,金融中介跟用户达成交易,用户把熟悉他的第三方介绍给中介(比如:借款人自己开放信用卡交易流水)。这样,金融中介节省用户跟其交互的时间。用户提交授权,金融中介就可以开启大数据的阀门,利用自己厉害的数据分析能力,以及CPU不断升级的计算能力,就可以在几分钟之内,完成借贷分析。

数据是金融的核心,互联网金融到最后一定是大数据技术的竞争。但是,真正本身拥有庞大数据资源的公司终归是有限。P2P创业公司做产品开发,一定要学会“借力打力”,互联网提供了一个人生活的大量轨迹信息,如,信用卡的交易流水、电商交易信息,微博、微信的社交关系也是。只要得到用户授权,P2P网站利用开放的数据资源,提供直击痛点的服务,就一定能做出有新意的产品,在竞争红海中闯出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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