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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多多”事件启示录应该说“赢多多”事件反映了网贷企业存在的种种问题。逼着银监会晚上发声明,这还是第一次。此后,赢多多的相关人员也作了解释,飒姐认为还是P2P企业应当避免打擦边球,在宣传用语上严谨,避免误导金融消费者,也为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启示1:宣传用语须严谨

本事件中,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但是,金融街甲15号和金融街15号还是有区别的,而且,银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也是网贷行业的监管机关,应当保持对其尊敬严肃,而不是在物业地址上打擦边球。更不能使用“办公地址在银监会”的说法,用这种宣传用语招揽客户,是经营者的失职,可能会触犯行政法规,带来相应法律后果。

启示2:严把宣传的底线

如同每个自然人一样,企业也应当有底线。底线在哪?底线必然是法律。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如果企业做出如上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当然,1993年发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数额,现在看起来似乎有点“违法成本太低”,飒姐认同,确实应当提高罚款数额,甚至增加行政处罚的种类。

启示3:反思网贷获客成本

有P2P老板来抱怨,现在获客越来越难了,越来越贵了。每天挖空心思考虑如何吸引投资人,留住投资人。有调查显示现在P2P获客成本已达每位三百余元。有位P2P老板就开始想办法了,他不在搜索引擎打广告,而是考虑用“金字塔”“人传人”的办法做销售,有一次在某行业活动中,这位老板很自豪地与同业分享他的销售新发明。我只能悄悄地告诉他,哥们,中国有一种违法行为叫“传销”,还有一种罪名叫“组织传销罪”。如何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搏生存?蓝海渐变成红海,企业也得反思。

综上,“赢多多”事件给大家的反思和启示很多,后来知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位刚生产不久的母亲,作为女性,我理解她不容易。但是,经营一个企业,就要为企业和社会负责,守住法律底线是第一位的。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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