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千呼万唤始出来。18日,央行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意味着P2P网贷平台这个“野孩子”终于有“妈”了,业界人士无不拍手称快。

此前,不少业内人士对P2P平台资金到底该“存管”还是“托管”,已经争论了很长时间。尽管《指导意见》明确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然而大家对资金“托管”与“存管”的区别,仍然含混不清,各方解读也不尽相同。

《指导意见》已经正式公布,无论是从业者还是投资人对“托管”与“存管”到底有什么区别,似乎都还傻傻分不清楚。两者之间有何不同?客户资金有了第三方“托管”和“存管”就真的可以做到绝对安全吗?

“存管”与“托管”到底有啥区别?

一般说来,资金存管指P2P(网贷)平台将交易资金或平台相关备付金、风险金等存放于第三方机构的账户上,如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没有任何义务监督资金流向,平台可以随时从第三方提取这些资金;资金托管指的是平台全部借贷资金托管,投资人与借款人均将在银行开设个人账户,银行按照指令做资金划转,平台绝无接触借贷资金的可能。

两者最根本的区别表现在,托管需要银行对资金账户进行监控,并定期出具报告,以证实资金用途是专项用于保障投资者投资本息,并定期向大众公开余额;而存管仅仅是开一个定期存款账户而已。

投哪网CEO吴显勇认为,存管是一种更加宽泛的表述,事实上给了商业银行更大的自由度。但监管层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实现客户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杜绝资金挪用。

吴显勇表示,从字面上来看,存管与托管有很大的区别,存管也有义务监督的功能,但是责任相对比较低,而托管是委托管理的意思,包含着审计、清算和跟踪资金流向的义务。

严格意义上讲,托管比存管复杂,存管是托管功能的一部分,只保证资金支付结算的效力,银行对资金是否安全、投资是否盈利等不负有责任;而托管则包括对产品的资金清算、会计审核、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绩效考核等多方面服务。

目前来看,不管是证券账户,还是阳光私募,甚至是目前已经公开与银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的P2P平台,实质上都是资金存管的概念,只有信托才真正实现了资金托管。

“实质上,大家都误解了“托管”的概念,监管层使用‘存管’概念是准确合理的。”吴显勇表示。

银行赋予监督功能就真的安全了吗?

无论是资金托管,还是存管,其核心还是出于对P2P平台资金安全的考虑。那么,有了第三方资金存管就真的可以做到绝对安全吗?

《指导意见》指出,“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而非“托管”。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除另外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监管层明确了银行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的主体地位,通过银行实现对P2P平台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虽然资金存管也是平台在第三方机构里开设的账户,但是平台人是能够动用账户里面的资金。而资金托管是平台动不了用户资金,从而避免了平台非法集资、涉及资金池以及恶意挪用交易资金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

从执行层面上来讲,银行很难做到托管。但是不代表资金就是不安全的,监管层在资金安全方面也做了很多要求。

事实上,《指导意见》也表示,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指导意见》中既说明银行要做的是“存管机构”,又指出要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已经赋予了银行对P2P资金进行监督的功能。有了银行信誉的加持,即便只是资金存管,也可大大提升投资人P2P平台资金的安全信任度。

对此,吴显勇认为,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对传统银行的冲击很大,另一方面,安全性上面,银行的实力毋庸置疑,让银行作为存管主体,使P2P的资金有了更加安全的保障。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