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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预言P2P网贷将迎来洗牌的声音就不绝于耳。进入2015年下半年,行业洗牌似乎真的要来了。

一切都要归功于近期央行等部委连续下发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新规,一个无监管、无准则、饱受质疑的行业从此被纳入了法治化轨道。面对新的行业准则,一时间业界众说纷纭,行业洗牌似乎已经不可避免。其实对于笔者来说,与其说是行业洗牌,倒不如称为P2P行业的一次“去伪存真”来的贴切。

至于要去什么“伪”,存什么样的真?研读近期落地的新规,其实不难得出结论。去的是打着P2P平台的幌子行诈骗之实的“伪”P2P平台,同时规范打擦边球的高风险P2P平台;存的是合规、有实力的,能够真正为投资人和借款人服务的优秀P2P平台。

定义“伪”P2P平台

什么样的平台才是“伪”P2P平台?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给出了明确定义。

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笔者就该问题同安心贷的一位朋友进行过交流,按照他的理解,过往绝大部分的问题平台都不是真正的P2P平台,真正的P2P平台必然会十分尊重P2P网贷的“金融”本质属性,会将平台风控作为平台发展的核心内容,而不是将充业务量,拼规模作为平台发展的首要事情来做。凡是如此本末倒置的,这些都不能算做懂做P2P平台,或者真正做P2P平台的。一个平台的规模发展再大,交易量再高,而风控做不好,等于是给平台自己以及投资者埋下“隐形炸弹”,一旦遭遇持续的兑付危机,局面会很难把控。

无独有偶,《指导意见》在总体要求中就提出“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其中将“防范风险”列在了创新之后,足见风控安全之于P2P网贷发展的重要意义。这同上述朋友的阐述几乎一致,也符合业内对行业准则定义的预期。

其指导意义是从根本上定义出谁是“李逵”,谁是“李鬼”,这就让长久依附在P2P圈子的“李鬼”再也难以生存,也是让社会正确认知P2P网贷平台的一个正视听指导。

消除平台高利风险

高收益率是不少P2P平台揽客的“看家本领”,但高额的收益率往往会令不少投资者忽视风险,不少“伪”P2P平台以高利为饵进行诈骗,而能够接受高利率的借款客户,即使有充足的抵押物,也还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的,蕴含着极高的风险。朋友在和笔者交流时介绍说:“年化收益达30%,甚至40%的平台往往是“自融”平台,风险极高。高于18%的基本是缺乏优质借款人的平台,违约风险需要重点防范。而合规的平台年化收益大部分在10%到16%以内,最高也不过18%。”

鉴于不正常高收益平台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即明确划定了P2P的利率红线。《规定》明确了24%和36%两个分界点。原则上24%以下的年利率是合法的,利率在24%-36%之间,已经支付了的部分依旧是合法的。超过36%的年利率属高利贷,如果借款人请求,法院应判决出借人返还。

这项规定明确抵制了P2P行业中年利率畸高的交易,保护了借款人的同时规范了P2P行业的交易标准。部分平台那种从网上吸纳资金放高利贷的行为将不再能够继续下去。

规范平台担保责任

最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定下P2P平台中介属性的同时,就已经去除P2P平台的担保属性。随后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P2P平台的担保责任的判定。对于规定内容我们可以这么理解,默认情况下,P2P平台不具备担保属性也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P2P平台则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该规定的积极意义在循序渐进的推动平台“去担保化”。同时,从法律层面上对担保责任进行明确,避免了很多中小平台夸大宣传,恶性竞争。

支持正规平台发展

新规在去除“伪”P2P平台的同时,即是对“真”的P2P平台的保护。首先是肯定正规P2P平台的合法地方,其次是规范市场运行准则,优化市场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出现。

需要注意的是,正常运行的市场依然是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风控能力弱、运营管理不善的P2P平台也将难逃脱被市场去除的命运。

就现在的法治化环境下,什么才是真正的、有实力的P2P平台呢?朋友的观点给笔者的印象依然深刻,“真正的P2P平台首先应该是合规的中介平台,其次便是风控能力。对于网络借贷平台而言,风险控制是成败的关键,也是评估一个P2P平台实力的关键因素”。他多次跟笔者强调,互联网金融虽然利用了互联网的手段,最终还是一个金融业务。对于他的观点,笔者也诚以为然。

金融的本质就是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定价。互联网金融,归根到底是一个金融企业,产品的设计,发展的速度不能离开金融行业稳健审慎的特点。但凡在这个行业经久不衰的P2P平台,无一不是秉持这一审慎观点,规模速度不但不是衡量一个P2P平台强大与否的关键因素,反而是风险所在。诚如安心贷执行董事翁立峰所言:“历史上任何金融机构的破产,都是因为过度扩张而不是业务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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