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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支付清算行业的快速发展与不断创新,支付清算行业的监管体系也正发生着新的变化。

“当前,我国支付体系与金融市场的联动性不断增强,复杂性大幅提高,支付市场主体间的竞争与合作不断深化,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加之,各类支付服务主体、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央行的监督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在10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

范一飞认为,支付清算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主体自我规范等多个层面共同努力。

在政府监管方面,范一飞提出,央行要从继续简政放权、支付市场开放、改善监管服务等方面对支付清算行业有效实施监管。同时,央行将加快监管信息化系统化建设,强化对重点机构、重点领域的监管、预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前瞻性。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支付机构及相关从业机构必须依法处置,切实遏制行业高发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在行业自律方面,范一飞表示,支付清算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提高行业的自律水平,切实履行好自律、维权、协调和服务的职能。要结合行业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律规则。坚持入会和退会并重的自律管理思路。要加快服务创新,进一步推动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建设。

“目前,不少机构在客户备付金管理,系统建设,信息安全、合规性、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有些机构风险隐患很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范一飞称。

中国工商银行行长、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长易会满认为,目前,支付行业有一些特别需要关注的风险,包括虚拟账户体系衍生的风险、客户信息安全重视不够的风险、创新和监管的风险、跨境金融不审慎的风险等。

范一飞认为,支付业务本质上具有金融属性,支付机构也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支付机构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必须同步加强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意识。支付机构要切实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尊重支付服务本身的风险特质,将风险控制的要求落实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据介绍,2015年以来,央行结合支付清算行业的发展时机,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监管理念,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司治理、社会监督的支付服务监管体系。

在监管工作方向上,央行将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同时,不断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监督管理。在具体监管实践上,央行不断完善监管手段,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模式,重点运用司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公开数据显示,今年8月和10月,先后已有两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被央行注销了支付许可证,市场退出机制正在逐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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