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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在国内的尝试最早开始于2001年的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这开创性地打破了以贷款企业的资产实力或担保作为融资授信的限制。

供应链金融的定义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核心企业来负责给他上下游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一条供应链是从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零售商到最终用户所形成的一个整体。而这里面的生产商则通常是我们所说的核心企业,因此介于供应链的融资借贷行为主要发生在供应商、生产商和分销商之间。

 

通常来说,这些核心企业都会是行业中颇有影响力的上市公司体量级的企业,而核心企业潜在的供应商或者分销商会很多,他们与核心企业进行贸易的时候经常会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议价能力低下。于是,会出现下面两种情况:核心企业在面向上游企业采购货物,一般要先货后款,有很长的结算期(3~6个月),也就是说上游供应商都要进行"赊销";核心企业卖货给下游分销商,一般都会要求先款后货。

不过,核心企业如果只以自身利益最大化来损害上下游企业利益的话,整个供应链的成本和效率肯定不会是最优的。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没有核心企业的融资能力,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压榨上下游可能会迫使供应商推迟对核心企业的交货,或是迫使分销商延迟结算,这都会给整个供应链的运营带来风险。因此,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属于利益共同体,降低整个供应链的融资成本能够降低最终产品的成本,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成员的关系 (传统金融模式)

图2: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成员的关系 (供应链金融模式)

一直以来,国内的供应链金融都是由商业银行主导的。从商业银行的视角来看,通常把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分为存货类(现货、仓单质押融资)、预付类(预付款融资)和应收类(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三大类产品。

前两种模式主要是针对核心企业的下游分销商提供的融资服务。存货类产品是以下游企业的存货作为担保方式,来向银行进行融资。而预付类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未来存货的融资",其实质是基于核心企业信用的提货权的融资方式。很多情况下,分销商在收到货以后,还会继续向银行申请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也就成为了存货融资的"过桥"环节。不过,这两种模式很少有P2P平台涉及,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可能如下:

① 与应收类产品不同,存货类产品和预付类产品背后的还款方为分销商而非核心企业,所以说P2P平台还要承担商品售出后分销商不还钱的风险;

② 由于涉及对货物的处置,可能会牵涉到第三方仓储公司,或者租赁自有仓库进行监管,前期投入会比较大,风险难以控制;

③ 存货质押融资的风险会较其他抵押方式(如常见的车辆、房屋、设备抵押)大,主要是由于违约变现难、变现成本高、商品市场价格易波动等。违约现象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分销商的销售困难,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在专业的分销商都很难将存货销售掉的情况下,P2P平台变现的困难。

应收账款融资主要是针对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主要的应用场景是供应商已经与核心企业签订真实的贸易合同,但尚未收妥货款。目前多数P2P平台选择从应收账款这种模式来切入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根据科法斯(Coface)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企业信用风险报告显示,在对956个受访企业的有效问卷调查中,有91.8%的企业证实他们在2013年有过赊销行为,这个比例在2009年为79.9%,呈持续上升趋势。据业内人士估算,全国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至少在20万亿以上,中小企业有60%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市场前景广阔。

图3 :科法斯研究报告中受访企业赊销比例

 

不过,潜在市场规模大还不足以让应收账款融资获得大量P2P平台的青睐。我们都知道P2P平台的核心就是风控能力,如何能够获得大量优质资产则是其中的关键。我们认为,应收账款是基于真实发生的交易,而且背后的还款人为核心企业,这里面的违约风险就比单纯依靠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小了很多。此外,依靠核心企业供应链的交易数据、财务数据等,还可进一步来控制核心企业的流动性风险,确保在账款到期时,能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货款。

P2P平台从事供应链金融的问题

1. 平台盈利困难

相比于资产从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转手过来的项目,P2P平台直接来对接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看起来更安全、可靠。但是,这两种类型的P2P平台都面临着同样一个盈利难的问题。以有利网为代表的对接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的P2P平台,其合作过程中收取的手续费不过1%~2%;而以供应链金融为核心产品的道口贷,由于其合作的校友企业为港交所上市的碧桂园,因此对借款企业的贷款利率仅为10%(3个月借款年化利率),平台所收取的手续费仅为2%。

2. 债权有效性问题

需要说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并不一样,应收账款是由于赊销造成的,而应收票据是企业因为欠债而签发的不能立即兑付的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一般来说应收账款都是以发票和销售合同的形式存在,其有效性要比汇票低一些。此外,笔者打开了几家供应链金融模式的P2P平台,他们都会对发票或者销售合同的很多部分进行模糊处理,投资者根本不可能通过平台展示的信息来辨别真伪。这些P2P平台很容易通过伪造发票或者合同来上线虚假借款项目。

3. 系统性风险的问题

P2P平台与传统银行竞争供应链金融市场,只能从降低客户门槛和放大贷款授信额度入手,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限贷的行业,比如像钢铁、房地产等这些产能过剩的周期性行业。因此,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会相对比较高。

4. 供应链金融的资源问题

尽管应收账款市场规模很大,但是在被商业银行瓜分之后,全国优质供应链的市场其实很有限。对P2P平台来说,如果没有行业背景、行业上下游资源,无法拿到优质供应链资产。即使是P2P平台拿到了优质供应链资产,那么P2P平台在与核心企业合作过程中的话语权也是个问题。很多情况下,数据、风控、审查、利率等这些更多会受制于核心企业,而且当越来越多的P2P平台都开始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核心企业可以随时切换合作的P2P平台。

5. 可能会加大整个供应链成本

在供应链金融与P2P平台结合之后,可能会使核心企业扣押应付款的情况成为一种常态,进一步加剧赊销的状况。或者说,核心企业可能会与P2P平台合谋,让核心企业在自身可以安全经营的情况下,有办法去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占用量及时间,从而将成本转嫁到供应商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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