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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P2P监管细则(意见稿)在去年年底发布,网贷行业规范发展已经是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行业乱象也有望得到肃清。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是不是意味着网贷投资将更加轻松呢?

笔者早前曾撰文讲P2P投资需清醒定位,远离投机。原因是野蛮生长下的P2P网贷行业鱼龙混杂,暗含风险,投机心态下中招踩雷是常有的事,而不少投资者并没有这样的风险承受能力。当时笔者就建议投资者需摆正心态,选择一家安全合规的平台理性投资才是正道。笔者撰写此粗文时P2P监管细则还没有发布。

随着P2P监管细则(意见稿)在去年年底发布,网贷行业规范发展已经是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行业乱象也有望得到肃清。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是不是意味着网贷投资将更加轻松呢?是不是也可以追随“羊毛党”的脚步,薅上一笔呢?无论是从投资角度还是根据P2P监管细则中的规定,持这种想法的投资者恐怕都不能如愿。

我们先来看监管细则。监管细则中的“十二道”红线十分清晰的勾勒出了网贷平台的业务边界,不少平台的业务活动都将调面临整改,类似于“秒标”之类的“薅羊毛”活动都将难以为继。此外,严格监管下,网贷行业将出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合规的网贷平台将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而不合规平台将面临整改,甚至是淘汰出局。监管给出的18个月过渡期也是这些平台慢慢退出市场的一个淘汰期。如果投资者此时不加以甄别平台的合规性,甚至幻想薅上一笔,可能就会面临巨大的风险。这也可以说是黎明前的黑暗,要谨防伪劣平台在退出市场前大肆吸金卷款跑路的情况发生。

监管细则除了明确网贷平台的中介性质和业务边界以外,对投资者也做出了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投资人),应当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并向网贷平台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此外,出借人需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这里需要的注意的是,完全合规的网贷平台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投资人本息损失自负。这一方面就要去投资人有能够承担网贷风险的责任和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网贷投资人有能力在众多网贷平台中甄别出优质平台。所以监管大背景下,投资者进行网贷投资没有变的更轻松,以前时刻提醒自己“网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警言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

此外,从投资的角度来说,投资活动即是对风险的敬畏。网贷是投资,投资就有风险,规避风险的最好办法不是组团“薅羊毛”,不是打新,而是对行业风险的了解和认知,并且清楚那类平台是安全的、合规的。真正的网贷投资者是在充分了解和认知网贷风险的前提下坚持投资安全合规的平台,并不被所谓的高利或者其它负面消息所以影响。

最后,笔者还想说的是,现如今监管虽然已经有了,但面对诱惑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依然存在,欺诈平台也不会因为有了监管转而从良。而且在后监管时代,欺诈平台在手法上可能将会更加隐蔽,反欺诈学习将始终是P2P网贷投资人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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