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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万达集团获全国首家网络信贷营业执照的新闻引起了小编的注意。因为乍一看,似乎跟P2P网贷有关,可是P2P网贷的监管办法不还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吗?那么王健林手中的"网贷营业执照"到底是什么?

据媒体报道,中国首富王健林1月18日在香港亚洲金融论坛上透露,上海市自贸区给万达发放了全国第一张网络信贷营业执照,可以在万达商业系统内通过网络开展信贷。而且王健林还表示,万达的网贷平台已经开展了对外合作,而且这个平台非常大。问题又来了,万达的"网贷平台"和P2P平台一样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先搞清楚第一个问题。

先来回答第一个问题,王健林手中的"网贷营业执照"到底是什么?小编经过多方了解,王健林提到的"网络信贷"跟P2P网贷虽同属网络借贷,但有根本的区别,前者是指网络小额贷款。从字面上可能不太好理解,因为同属"网贷",很容易混淆。如果换成官方解释就很好理解了。

根据央行等十部委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贷)和网络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而个体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两者根本的区别在于经营主体不同。网络小贷经营主体为小贷公司,是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互联网发放小额贷款。而P2P是出借人通过中介平台向借款人提供借贷资金。

现在应该很好理解了,王健林手中的"网贷营业执照"即是指网络小额贷款营业执照。而P2P网贷目前还没牌照制的说法。根据已发布的P2P监管办法(意见稿),P2P网贷将实行备案制,同时在业务上又做出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

我们再来回答第二个问题。万达的"网贷平台"和P2P平台也是两个概念。根据P2P监管办法(意见稿),P2P平台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平台,运营企业称之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王健林的提到"网贷平台"并不是指特定的某一个互联网平台,更不可能是一家中介平台。从王健林的演讲中了解到,万达的"网贷平台"配套有大数据、征信、移动支付和飞凡卡四大模块,在通过网络小贷公司向万达商业系统内占比高达90%的中小商户提供贷款。按照王健林的说法,这些中小型商户获取资金能力有限,贷款的需求是非常迫切。所以这么看,万达的"网贷平台"的确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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