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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像一把双刃剑,在帮助市场实现“金融普惠”的同时,也为一些居心叵测的骗子提供了更便利的行骗手段和平台。受某些“伪平台”所累,2016年以来整个互金市场都充斥着一种诡异的气氛。尤其是P2P市场,从“争相簇拥”到“众叛亲离”,行业已经走到了规范转型的关键时期。

监管部门也开始发力,极力促进互金市场的健康发展。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国务院批复并印发了与整治活动配套的相关文件,七个分项治理子方案包括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专项治理细则。

具体到互联网保险领域,整治工作由保监会发改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重点整治从事互联网保险和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的资质和经营方式以及线上理财投资保险产品。

某些相互保险平台或面临“经营资质”的挑战

虽然相关部门鼓励发展互助保险,相关牌照却一直未放开,月初保监会曾在一份内部文件《建议关注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存在的风险》中点名“夸克联盟”,指出其成立背景、人员构成和管理方式是目前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典型模式。

“夸克联盟”的“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承诺在会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最高可获得超出交强险和三责险之外的80万元额外保障。保监会认为这种类保险服务很可能被消费者误认为是保险机构销售的保险产品,扰乱车险市场,形成恶性竞争。与夸克联盟类似的互助机构在类人身险领域还有“抗癌公社”、“E互助”等。业内人士分析,“夸克联盟”被点名批评,很可能是由于车险商业味道过于浓厚,不符合互助公益本质。而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整治方向之一就是“经营资质”,这些相互保险运营平台在相关牌照开闸之前可能面临合规风险。

事实上,互助保险是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在欧美国家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2013年全球互助保险收入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在美国和日本保险市场上,这一比例更是高达35%和40%。在我国由于法律和监管缺位等原因,一直没有全面发展“相互保险”这一市场,暂时没有一般性相互保险公司,唯有2015年成立的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2013年成立的宁波慈溪保险互助社两个试点组织。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特别强调“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保险”,2015年1月,保监会又出台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对社会各界发展相互保险有矩可循。

整治“经营方式”还需兼顾鼓励创新

P2P行业在监管缺失状态下长期野蛮生长,才导致一些非法集资平台“鱼目混珠”,扰乱了行业秩序并毁坏行业信誉。2015年被称为互联网保险元年,成为继P2P、众筹、支付等领域之后的互金市场的又一热点,2013年-2015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从54.46亿元增至1465.60亿元,增幅达27倍。互联网财险保费从236.69亿元增至768.36亿元,增幅则有225%之巨。保险渗透率则从1.7%增至9.2%。目前为止,互联网保险至今还没有出现比较大的风险事件,但吸取P2P领域的教训,加之这次全面整顿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契机,互联网保险市场也在自身市场开始了整治活动。但对于“经营方式”的监管还需把握好度,兼顾创新。

互联网天生带有创新的属性,但是也不乏创新过度的情况出现。如“赏月险”、“熊孩子险”、“好人险”、“跌停险”、“贴条险”等奇葩保险曾一度引发行业争议。但若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过度干预,亦不可避免的会影响行业的创新热情和行业的发展活力。相关机构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还需谨慎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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