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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美国P2P金融企业Lending Club 9日发表声明称,该公司内控文件显示,其工作人员此前向一名投资者发放了2200万美元规模的优先级贷款,违反了公司的商业准则,一直奉行的行业规则以及监管原则。公司董事长Renaud Laplanche先生因此宣布辞职。

伴随着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Lending Club股价应声暴跌。这无不印证了即使在监管严苛的美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终极”合规风控还是落在“人”的因素上;作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该事件折射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个人道德风险不可小觑,甚至危及一个企业赖以活命的商业信誉。

“徒法不能以自行”

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已经构建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本框架,国家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也可以因《民法通则》“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进入司法审判。然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工作人员便因“法”的客观存在而遵纪守法了吗?答案令人唏嘘。飒姐授课中发现,不少从业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并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极度匮乏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原理与法律知识,导致其经营的企业笼罩在“非法经营”的阴影之下(请参照刑法第225条及相关判例)。纵然互金事业上下求索,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非法经营罪的“稻草”却一根又一根地积累,直到“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轰轰烈烈而来。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要谋求长远发展,除了重视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创新,更要重视风控人才的法律素养培训。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请注重一线业务人员培养

​谈及人才培养,互金企业的老板们第一反应是引进风控大咖(常常挖银行墙角)——这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今天要强调的是,互金企业一定要注重一线实操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如若不然,员工的违规操作导致了Lending Club股价暴跌及声誉损害,就是前车之鉴。

让我们来看一个活生生的中国例子。2015年初,宁夏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张某辞职,后其进入银川某互联网金融有限公司工作。被告人张某为了扩大业务,找到曾经在宁夏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班的被告人王某让他帮忙找宁夏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数据的被告人朱某某购买该公司的客户资料。王某找到朱某某,并把张某的想法告诉他,朱某某利用工作之便宁夏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属于保密的客户资料下载36万条公民个人信息以20万元价格卖给张某与王某。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某、王某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朱某某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经人民法院审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9个月、8个月,并处罚金。

刑事案件告一段落之后,案件之外的故事令人唏嘘——由于银川某互联网金融有限公司员工出卖客户的消息被传开,该公司运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从此无人问津,并遭受的兑付危机。最终,这家互联网金融公司消失在了投资人的视野中。这仅是诸多类似案例中的一例,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结语

​“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无论美国还是中国,无论大平台还是小企业,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命门”是商业信誉,一旦丧失万劫不复。外国的月亮”并没有比中国圆,人性是共通的,Lending Club此事件一出,让我们看到了公司制度和程序还存在漏洞,只要有漏洞就有可能被人性中的“恶”利用,无论哪国人。不必妄自菲薄,中国公司强化自查自纠,定时员工法律教育,当然可能有效减少类似事件发生。反省,是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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