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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速贷被警方立案调查已经过去5天的时间,相信数以万计的投资人是在煎熬中度过了这5天,估计行业媒体和从业者也在不断刷新着网页以期获取最新的进展。笔者在各种qq群和媒体上看到了e速贷投资人的呼声,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大部分的投资人在声讨警方野蛮执法甚至钓鱼执法,大部分投资人都在维护平台,希望尽早释放高管人员。这不得不又让人想到这个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种综合征的大概表现就是被害者不能正确地判断敌我,往往错误地为施害者进行辩护,甚至对施害者产生感情,认为帮助施害者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按道理来讲,经侦是负责经济犯罪侦查的,侦办经济犯罪活动一方面是惩治犯罪,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而平台投资人就是这里的受害者,那么为什么投资人不仅没有跟警方一起查明平台有没有欺骗行为、不配合警方的调查取证工作,反而发出大批声讨警方的声音呢?

我们不得不问一个问题,一个合规的平台会因为被调查而倒掉吗?

先明确一下,这里的“合规”的含义简化为:平台借款标的都是真实标的,不存在假标、自融、关联融资、替借款人借新还旧、通过资金池进行风险错配。这里不包括的因素: 平台是否有资金托管,平台未让投资人遭受过损失,平台是不是老平台,平台一直成功刚兑等。

假如一个平台是合规的、没有欺诈行为的,负责人被调查完后会被无罪释放,负责人被放出来之后,借款人该还款的还款,投资人该收款的收款,这时候可能会导致投资人信心下降,于是收款后都提现而不再投标,从而让平台难以开展新业务。但是由于可以正常回款,并不会因提现困难而给投资人带来带来损失。有人说,借款人会因为平台被查而赖账不还,得承认部分借款人是有这种倾向的,但是也只是在平台负责人被拘禁的情况下赖账才有可能。如果平台负责人并没有被拘禁,那么借款人想不还钱只是一厢情愿,因为这时候和平台被查之前的情况没有什么区别,平台的团队没有变动,催收能力并没有降低。

假如这个平台是不合规的,也就是有大量的自融、假标、错配等行为,那么这时候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正常的情况就是负责人被正式逮捕,警方冻结资产,能变现的资产通过一系列变现过程后平均分给了受害者。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警察迫于某种压力释放了负责人,这时候由于投资人信心已经崩溃,当然地接下来就是一场挤兑。因为存在自融等行为,一定会出现提现困难的情况,投资人的钱会有损失,而且这时候由于没有司法的介入,负责人可能会有资产转移的行为,从而加大了投资人的损失。

从以上两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无论平台是确实存在犯罪行为还是被冤枉的,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都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投资人的利益。投资人配合司法而不是合司法敌对才是正确的选择。

也就是说,一个平台如果倒掉,原因并不是经侦的介入,而是平台存在旁氏类型的欺诈行为。而且经侦的介入会让不良平台尽早倒掉,从而避免更多的资金损失。当然有些投资人会这样想,为什么平台在我有投资的时候介入呢?这样对我公平吗?这样平台倒掉了不是对我权利的侵犯吗?如果经侦这时候不介入我不是可以顺利提现了吗?恐怕不能这么简单地认为,因为在经侦不介入的情况下,我们根本不知道平台是否有欺骗行为,如何能有警觉从而提现抽身?还有一些投资人希望经侦尽快地放人,哪怕是平台确实有欺诈行为。这些投资人的逻是平台一旦恢复运转,投资人才可能尽快提现,不得不说这种想法也是非常幼稚的,在平台资金有窟窿的情况下所有的投资人都想提现,这样怎么可能顺利提出来呢?或者说,我们可以团结起来拉一波新的投资人进来?对于这种想法我只想说我们一定要明白,侵犯我们利益的是有欺诈行为的平台,经侦的介入只是让这种欺骗尽早地被识破。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这样讲,一个不合规的平台,不需要经侦调查,迟早也会倒掉,一个合规的平台不会因为一场误会而倒掉。

有些投资人对经侦的介入有很大的怨恨之心,认为如果经侦不介入平台可以运作下去,但是不要忘了,如果存在旁氏行为,窟窿会越来越大,最后投资人的损失会更大。在平台有欺诈行为的情况下,经侦尽早强行介入并处理相关资产进行兑付才是最有效的减小损失的办法。

当然,我最大的希望还是e速贷不存在问题,高管放出来之后平台反而被证明经得起考验,那样平台会借势有一个大发展。写这篇文章也顶顶着很大的压力,此文只是想说明一下个人的逻辑,给相关投资人一个建议而已,绝无幸灾乐祸之意,希望您冷静阅读、深入思考,口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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