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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消息,由《银行家》杂志社等联合主办的“中国金融创新论坛暨2016中国金融创新奖颁奖典礼”5月31日在京举行。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在论坛表示,在信用中介职能方面,P2P目前还远远不如传统金融机构,绝大部分P2P平台已经偏离了信息中介方向。

以下为嘉宾发言实录:

盛松成: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主办方的邀请,并预祝今天的论坛和对话圆满直播。今天论坛的主题进入创新与金融传统的关系。所以我发言的题目是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反映这一关系最典型的例子是P2P等网络借贷。对P2P最近一段时间来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评论认为P2P平台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手段,识别客户风险,实现普惠金融,能够替代传统平台的数量会越来越多,有颠覆传统金融的可能趋势。

但是也有评论认为,P2P平台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远远高于传统金融。P2P平台的盈利模式不可持续,99%的平台将会死亡。这是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我觉得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都不全面。让我们来看金融的本质,金融的本质是资金的流通,金融机构在其中起着中介桥梁的作用。这个中介,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有两种功能。

一种是信息中介,一种是信用中介。所谓信息中介就是为资金的功信双方提供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金融的信息中介作用,比较可以理解。大家也都能看到,所以也没有多少争议。而对金融的信用中介作用,就未必都有深刻的认识。很多人甚至于都没有充分的意识到,而这恰恰是现代金融的核心所在。

所谓信用中介是什么?这就是金融中介机构在融通的过程中以自身的信用作为担保,保证本金和利息的安全。也就是说风险机构承担起了控制贷款风险,控制资金运动的风险,这就是信用风险。所以实际上金融它是信息中介和金融中介的统一。那么传统金融它从一开始就同时具备了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这两个职能,而且它的信用中介的职能,所以我们看现代银行发展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能力,包括风险识别,风险的评估、定价、风险的控制和风险的补偿等具体的措施,它还会要求借款人满足一定的抵押、担保等贷款条件。放款以后还有贷款监控,有贷前检查,事中检查,贷后监控。那么在贷款出现坏账的时候,我们现在银行还有资本弥补等等风险掌控。

我们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了现在银行的着力点,最大的着力点恰恰就在信用中介职能的发挥上。银行的主要部门,主要的经理,主要的着力点,往往都在信用中介上,包括各种风险控制的部门、手段、人员配备。而银行经营的成果也主要反映在信用中介上。而P2P等网络借贷恰恰在于其信息中介职能方面,在这些方面P2P有优势。

P2P利用其大数据和网络平台,让资金供信双方直接补贴,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由此弥补了我们传统金融的不足。但是这是信息中介,而在信用中介职能方面,P2P目前还远远不如传统。首先是风险信息的不完备,大数据仅仅涵盖了线上的数据,而线下数据的获取,而P2P平台所面临的贷款人往往都是小倍企业或者是个,针对这一部分人群的还远远没有完善,那么校微企业的经营效率都很难从几个大数据上,总之这个观点,大数据可以替代一切,只要我把大数据搞好了,修了数据了我就解决问题了,这是一个完全偏离的。

首先你的数据完备吗?即使你的数据完备,那是过去的数据不是现在的数据。过去经营好不等于未来经营好,过于讲信誉不等于未来讲信誉。说得极端一点过去他是一个不坏的人不等于永远不是一个不坏的人。过去他经营的项目全部好未必这个项目也能好,所以大数据再完备他只能反映过去,只能作为依据和参考之一,他不能完全用大数据来覆盖信息,更何况我们刚才已经说了我们现在拉开数据也不是很完备。

其次就是风险控制手段,风险控制手段P2P平台是远远不如产品金融的,目前大部分的P2P它的风险控制所依靠的是什么?也是简单的房产抵押、风险调查,这些手段与传统金融所采用的手段大同小异,没有逃脱传统金融手段。而且他的风控程度甚至于远远不如传统企业,甚至于我们发现有些平台将风险调查外包,外包以后,这更无疑地更加大了业务的水平。此外P2P风险补偿能力严重不足。

我们知道我国目前的商业金融一般都在3%,甚至高于3%。而不被覆盖率高于150%。那么这些准备金来源它长期的来源于银行的税前的利润的积累。那么我们来看P2P,目前P2P平台所设立的一些风险管控金,一般都低于1%,而且所谓的达到了1%,这里边还有一个保证金1%是否到位的监管的问题。而我们P2P平台所面临的客户群的信用风险是远远地高于传统金融所面临的客户群体。所以P2P哪怕是1%到位,你都很难覆盖你的风险。

由此可见,大量的P2P平台,他是很难具备信用中介职能的。当然它在信息中介方面的优势却能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就是我今天说的传统金融的关系。所以我们看在P2P的原产地,原产地是英美国家,很多年前在他们那个地方P2P就是摆脱了信用中介的职能,而仅仅承担了信息中介职能的纯粹的中介,他就是个平台信息发布,你们资金来源方资金运营方自己对接,平台只负责你们的信息,他不负责你们的信用,平台仅仅收取少量的费用,这就是典型的P2P平台,也就是典型的信息中介的作用,所以在他那个地方很少出现大量的违约平台跑路的问题。

但是我们国家现在不同,我们国家的大部分P2P平台,甚至于绝大部分P2P平台已经偏离了这个方向。很多平台承诺保证投资的本金和利息,这就意味着平台就承担投资的职能,目前平台还变相的开展新业务,进行质和物的担保。还有一些平台将融资项目进行担保,利用资金池直接或变相地开展理财等信贷金融业务,也已经不是单单的信息中介,已经在讲信用中介的作用。而这些都很容易造成风险不断的积累,最终导致资金的断裂。这些也是我们最近一年过来,大家都知道,大量的P2P平台停业跑路也是这个原因。

那么经过前一阶段的信用发展在风险频发我们现在监管严的情况下,P2P网贷行业,在更细分的市场上比如说小额消费贷款领域,寻求生存空间,这有点类似于英美国家的模式。我有一个学生,他就是在搞消费信贷的P2P平台,搞的也不错,他已经做了十年,主要以那些年轻人三千五千八千一万的消费信贷为对象。

那么这些违约的概率非常少,不可能为了三千五千我就不还款了。但是这一类平台的生存,比较艰难。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盈利,去年开始有小额盈利,我就鼓励他我说金融是个长期的市场你就这么坚持走下去这是一条我们P2P平台正确的方向之一。

我觉得我们目前大部分承担信用中介职能平台将会被淘汰,仅有一小部分承担一定的信用中介职能和大量的信息中介职能的优势平台能够生存下来。这类优势平台他将在产品设计、风险控制手段上创新,能够不断地获取优质的客户,而且能够获得稳定的成本较低的资金来源。我觉得我们未来的P2P平台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这样,这些优质平台单家的规模将逐步地做大,运营将逐步的规范,平台的声誉将不断的提高。随着这些优质平台声誉的提高它的价值也会提高,那么这些平台为了爱护它自己,它就会建立起一套风险控制的手段,如果某一个平台已经达到了在国内前五位前二十位生意很好,他绝对不会为了某一笔两笔贷款去冒风险,这个平台可能是很有价值的,如果这个平台上市可能是估值100亿200亿,所以我恰恰会有些观点相反,我觉得我们P2P平台未来发展方向并不是5000家一万家,这么说但也不知道。我觉得我们的P2P平台发展方向应该是数量会大量的减少,但是平台会不停地做大做强,规范,也接受监管。我有这么一个观点,这就是平台本身的大小与贷款它所贷款对象没有对上来,大平台不等于不做小生意,大平台完全可以做小生意,小平台不等于做小生意,小平台可能把资源集中起来以后也投向那些不应该投的方,所以这就是P2P平台我个人的观点,我觉得以后一定会朝这么一个方向发展。既不会像以有些人说的99%死亡,也不会像有些人说的野蛮生长。

那为了使P2P,我们希望有更多能够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措施。比如说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也不能设立资金池这一系列都是涉及到未来的监管方向问题。那么还有一点很重要,这就是P2P平台跟传统金融有什么区别呢?平台和资金运营方三个方面。那么现在在风险坚持方面,我们P2P平台应该主要的检测资金的运营方面,因为资金来源方的信息是比较透明的,现在我们已经有不少机构,包括易网(音)等等他已经收集了很多数据,但是这些数据主要的都来自于P2P平台的资金来源方,因为P2P平台他是通过网上借款网上贷款,所以他资金的来源和信息是比较充分的,比较透明的比较准确的。但是平台本身的信息,尤其是资金运用方的信息是一个基数,而P2P平台它出现问题主要不是资金来源方,我们现在发布的各种指数,实际上都是从资金来源方来说我P2P发展的怎么样,健康不健康,我觉得有意义,但是意义并不是很大。应该是研究检测P2P平台本身和资金的运用方。

P2P平台本身我就不说了,我刚才已经说了那么资金的运用方是它的要害。所以我觉得我们未来统计监测风险的重点应该在平台,尤其是平台的资金运用方。资金运用方的投向、期限、结构、价格这都是我们所需要做的大量的工作。而这方面尽管非常重要,但是难度很大,我有过一次,前面两天我有过一次演讲我讲了为什么难过,最关键的是第一法律上的问题,你很难说你人民银行去哪个监管机构你能收集材料,第二平台他根据哪一种指标,哪一种规范的东西来替你报数,这些都是要长期的才能够发展,那么我们采取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我们准备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文,发文授予我们这么一个权利,和国家统计局一起向P2P平台授信。

P2P平台必须根据我们的指标体系我们的要求来给我们报数据,因为人民银行只能收取金融数据,国家统计局能够收取所有的企业数据,国家统计局和我们一联合,我们就有法律上的权力来收集平台数据。第二我们成立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我们开始发展了第一批会员,以后也会发展第二批,这个会员相对来说都是比较稳健的,我们会对这些会员有要求,这就叫权利和责任相等。既然你是我的会员你就必须按照我的要求给我报数,当然这个数据是商业机密我不给你发表,但是我要内部分析研究。甚至于我还想到了这么一个思路,什么意思呢?我们现在大那么多的P2P平台,如果你把所有信息统计数据发布出来不可能,我们可以采用一个方法,这就是我们把比较好的发展好的这些P2P平台,我们根据一定的指标,在一定的范围内发,发布以后只要是真实的让客户自己去选择,客户会选择的。他会选择那些靠谱的,那些经营稳健的P2P平台进行投资。

这么一来以后我们就起到了正像激励机制。有的时候你不能从反向来,你从正向激励机制,这么一来我们的P2P平台就有正向发展稳健发展…总之今天我想讲的是我们的金融不仅是信息中介,而且是信用中介。我们的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并不相互排斥,而是可以相互补充。是一种传承和创新的关系,我的发言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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