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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将在本周召开的会议上(2016年6月15号)讨论《众筹修正法案》(HR 4855)以及其他几个法案。会议将在其官方网站上现场直播。

《众筹修正法案》被广泛认为是对 Title III of the JOBS Act(又称 Reg CF)现行准则的完善。Title III允许小型公司通过众筹门户网站最多筹集100万美元的资金,但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些从业人员认为过多的限制条令阻碍了小型公司的发展,因而束缚了对筹资公司和小投资者的潜在经济作用。目前,英国的投资众筹市场发展的最为成功,而《众筹修正法案》有望让美国散户众筹向这一行业标杆看齐。

该法案提出了以下几点重要的改变:

将众筹金额上限提高到500万美元,这将使得更多的公司可以利用联邦规定的众筹模式进行融资。许多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公司筹资金额远超过100万美元,这些倡议不想迫使很多有发展前途的公司通过起其他豁免条例来筹集资本。

增加试水的机会(试水又称TTW)。允许融资企业在花钱上网众筹之前先对投资者兴趣进行评估。TTW对保护投资者也至关重要,因为这一过程增加了项目透明度和潜在投资者的监督力度,帮助投资者“去伪存真”。

特殊目的工具,又称SPV。利用一种特殊目的工具,保证股东可以持有某公司股份,这对投资者和发行公司来说都是好事。特殊目的工具有助于促进多样化,同时向更多有发展前途的公司打开众筹大门。

交易法案报告。目前采用众筹的公司面临着一个法律缺陷:如果他们有超过500名股东或者资产超过2500万美元,这让他们更多地被视为上市公司。

而HR 4855中也涉及对规范众筹进行补充的其他几个重要方面内容。

如果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能够获得两党的支持,那么该法案很有可能会迅速进入众议院投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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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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