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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S 法案颁布目的显然是为了放松资本市场对于初创企业进入的门槛和限制,与此同时,法案从CROWDFUND的取名开始对互联网筹资主体进行警告——鼓励互联网筹资的前提在于,诈骗和非道德不披露是被严令禁止的。

(一)金融危机的法律产物

JOBS Act 全称the 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是一个快速促进创业企业的一个法案,完全通过于2015年,中间各章节生效时间不全相同。和Sarbanes-Oxley Act有些类似,JOBS Act也是美国监管部门出台来给金融行业相关者实行约束的紧箍咒——金融危机后期,JOBS Act 出现,进一步规范金融衍生品的市场,更真切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二)Title II 和Title III 的联合约束

JOBS Act下分七部分,其中部分章节涉及众筹。其中,Title II认证了大范围募资的可能性,提出任何公司都能够对外公布融资需求,并且可以向认证过的投资人筹集资金。而Title III规定了真正的众筹,定义众筹为Crowdfunding:Captial Raising Online While Deterring Fraud And Unethical Non-disclosure,规定众筹发起者在拥有在线募资的权利的同时,必须不能存在欺诈或不道德的虚假陈述、隐瞒等。同时,Title III对融资相关者存在诸多限制——融资平台和经纪人都具备报备、深挖与核实公司股东、高层信息的义务,在这个众筹平台上,一切信息都必须向SEC进行汇报和备案。最后,按照融资额度的不同级别,融资公司需要提供的财务信息也有不同程度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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