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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借贷监管专家Brian Korn为我们带来Midland诉Madden一案最新进展。

[编者按:近期,我们在与Brian Korn的播客节目中深度报道了市场借贷与监管的情况,但今早我们得知最高法院驳回了审理Midland诉Madden一案的请求。我们联系到了法律咨询公司Manatt, Phelps & Phillips, LLP的资本市场合伙人Brian Korn,与我们分享这一最新进展对市场借贷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Midland Funding公司的请求,不受理Midland Funding诉Madden一案,这一举动有些出人意料。这一决定保留了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庭的裁决,即《国民银行法》(NBA)不能使当事人避开州法(即根据州法收取高利贷利息)。若州法规定不得向非银行机构出售债务,则国家银行不能将持有的债务出售给非银行机构。这就是我们知道的“优先权观点。”尽管收贷行业大力游说,司法部副部长大力反对,最高法院还是拒绝审理这起案件。这一决定支持了巡回上诉法院的先前的判例。但这一决定只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所辖地区形成判例(纽约州、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不在其他地区形成判例。以下是对市场借贷者可能造成的影响:

1.非银行债务购买商不能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所辖地区向按《国民银行法》运营的银行购买超过州法规定上限的高利贷债务。在纽约州,第二巡回上诉法庭管辖下最大的州,无借贷执照的机构的高利贷上限为16%,有执照的机构则为25%。

[1]不按规定的债务可能被判不能收款。

[2]由于很多证券信托机构向国家银行购买债务资产,第二巡回上诉法庭对上诉规定核查十分详细。

2.市场借贷者一般不向按《国民银行法》运营的银行购买债务,故严格来说Madden不适用上述规定。Madden与Midland双方都在提交给法庭的案情申述中提出了这一点。但强有力的事实类比足以吓跑投资者,从而吓跑平台,使二者不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辖区内购买债务资产。

3.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辖区,16%以上的借款人信用额度将严格管理,如依赖出售债务或证券化的发起人。这包括次级消费者和汽车贷款。

4.小型企业和房地产平台应不受影响。

5.该案件正发回区法院重审,以确定以下两项主张成立与否:

[1]双方均主张特拉华州的法律选择,即认可“缔约时有效”理论,故而不受优先权管辖。缔约时有效是指,若贷款在缔约时有效,则不论该贷款由谁卖给谁,借款人都收借款合同约束。

[2]即便纽约法律处于支配地位(即区法院驳回信用卡协议细则中的消费者条例,这是比较常见的做法),“缔约时有效”理论仍然是纽约州的法律。

[3]未解决的大问题就是法庭将如何应用两条互相竞争的州法:缔约时有效理论与高利贷上限规定。相关法官将在其中扮演关键角色。

[4]若支持法律选择,或州法律支持缔约时有效理论,那么优先权案例将成为令人困扰的学术实践。

6.各个平台已经开始重新构建自身与银行的关系,以在事实上区别于Madden一案的情况。这可能意味着要将债务更多的留在银行的财务状况表上,意味着指定银行做最大的贷款提供人,意味着通过银行投资贷款资产或将给银行的补偿推迟至借款人全部或部分还清借款时,使银行“有利益在其中。”

7.各个平台已经开始寻求其他方式及补偿战略,以在各州拿到借贷执照,摆脱对银行融资伙伴的依赖。

8.鉴于司法部副部长大力反对此项决定,且Madden一案对债务买卖行业意义重大,未来对此案的不同意见很可能会在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辖区产生。

9.我们正关注Bethune v. LendingClub, WebBank等案例及其对“真正贷款人”理论可能带来的影响。Madden一案中要处理的是银行出售其贷款资产的权力问题,而真正贷款人理论则不同,该理论认为银行从未介入借贷过程。这一案件也会是一个试金石,测试各平台与消费者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的强制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在某些方面,这一进展对各平台来说是有利的,因为最高法院受理案件后可能会支持Madden,并最终把这个案子“国有化”。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此案,就把既成损失降到地方了。各平台将会开始缓解Madden一案的影响,但短期内对相关地区相关借款人的信贷可获量将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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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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