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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整个金融证券规范的局势,并不是单独就一个或一波企业进行排查,而是对几个大行业,尤其是近年来野蛮生长的几个细分领域进行严管。

近期,保险业在“互联网保险”、“险资运用”等领域发布三个文件《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保险中介领域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部分投资业务内部控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97号文)、《关于清理规范保险资管公司通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98号文),对于保险业内不规范行为作出清理整顿,符合现实情况需求,相对方企业应及时调整,共同促进保险业发展。

与同期基金子公司、互金平台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类似,保监会的动作也干脆利落。对于保险中介机构与其他企业在财务、业务、场所、人员方面是否构建隔离机制,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其他违规行为进行排查。“鱼龙混杂”可以用来描述这百余家互联网保险企业,我们见证过优质的互联网保险产品给互金行业增添保障;也观察到各种奇怪的类保险互联网产品,已经被监管机构提示风险。相信保险行业的互联网化将从销售端开始“化学反应”,直至保险行业各流程(包括精算)都深刻地受到互联网的深刻影响。

说回97号文、98号文,两个文件剑指: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对于通道业务、投资股票、股权、不动产业务检查、处理。其中,通道业务占比达到22%的是银行协议存款,由于近年暴露道德风险、法律风险(险资存款属于一般存款,采用存单质押套取资金),银监会要求加强内控措施防止内鬼出手。另外,对于险资投向问题,在“万科一役”之后受到诸多重视,险资俨然与“土豪”搭上关系。我国险资在另类投资上的占比为33.01%,其中海外配置资产飙升。本次排查对于险资超范围投资、授权范围大小、是否存在不合规筹措资金、交易架构是否合法进行检查。险资在海外的攻城略地也让人印象深刻,但资金来源、企业诚信等问题在英国、美国相关行业中备受争议。对于保险资管机构采取资金投向是商业秘密而不接受对外信息披露,保持神秘,也容易造成监管真空,虽然2010年6月《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但保险公司在信披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纵观整个金融证券规范的局势,并不是单独就一个或一波企业进行排查,而是对几个大行业,尤其是近年来野蛮生长的几个细分领域进行严管。对于行业来说这当然是好的,帮助良币驱逐劣币,建立健康的“金融”与“互联网”结合的生态场景,让金融消费者的最终利益得到充分保护。作为金融与互联网结合前段的行业,无论互联网保险还是网络借贷,抑或者私募股权融资的互联网化,都存在法律和系统性风险隐患,及时剜去脓疮才能让肌理更健康!刮骨疗伤,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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