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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证券跨境投资被监管警示风险,互联网证券前景几何?未来发展该如何取舍?

互联网金融之夜为您解读

本期嘉宾:

邓海清 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

顾崇伦 人人操盘CEO

日前,证监会网站发文显示,有投资者提问称,最近看到有“老虎证券”、“富途网络”、“积木股票”等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可以提供美股、港股等境外证券的买卖服务,并询问是否可以参与。

证监会回应称,我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目前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机制外,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证监会表示,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且证券投资账户及资金均在境外,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为此,证监会提醒投资者:“请勿参与此类投资,以免遭受损失。

此外,上述三家平台均对该事件作出了回应。积木股票母公司PINTEC集团称,涉及美股交易的功能已于2016年5月底出售给美国持牌投资顾问公司BBAE,但仍然保留行情资讯功能。富途方面表示,参与证券交易的个人资产由银行而非券商托管,若非获得客户授权,富途人员被禁止处置客户账户内的资产。老虎证券方面则称,其拥有美国证监会认可的海外证券交易牌照,客户资产由美国花旗银行托管,同时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未经客户授权,老虎证券将同样无法处置客户账户内的任何资产。

以下为文字实录:

CBN:在权限化投资需求上升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背景下,以境外券商资质加境内互联网平台服务的方式应运而生,用更便捷和高效的服务满足了境内投资者购买港股和美股的需求。不过最近这种方式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示。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境外资质加境内互联网服务的方式不被允许,并且引用一些法律条款佐证之。然而这一点引起了业内的争议和讨论,邓老师怎么看?

邓海清: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兴起之后,互联网作为一种跨境,跨行业、跨区域的有利工具,给投资者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性,当然也给监管带来了非常大的难题。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是无国界,但证券经营牌照是有国界的。所以,这两者之间结合在一起,就会产生矛盾跟冲突,势在必然。

CBN:除了刚才提到的这几家平台,投资美股和港股主要还有哪些渠道和方式呢?

顾崇伦:其实最早的时候,由于文化和地域的差异,境内的居民投资美股和港股相对较难。但在五到十年前,大家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国外开户的线上操作。以IB、也就是盈透这些互联网券商在美国已经有一定的时间了,直接进行海外的券商开户、交易都是可行的。目前,这些被点名批评的机构,也都是能进行开户交易操作的平台。

CBN:严格来说,因为有了互联网,在境内开展服务的各种境外平台是不是存在着合规性的问题?

邓海清:首先,这些业务确实没有按照在中国的金融服务业开放的大的国界协议框架来推介。第二,这种业务的拓展应该也是不对等的。我们可以看到,海外市场对于中国的金融机构的进入以及证券金融业务的开展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中国对海外却没有。实际上,从监管的角度来说,应该是有同等的、严格的规制的状态。如果中国单方面通过互联网开放中国市场,而中国对于海外市场却没有获得开放的资质,实际上就会吃大亏。所以值得监管去深思的一个问题是,既然中国老百姓的确有对外投资的需求,那么中国的钱怎么走出去?宜疏不宜堵,对政府监管层来讲,更重要的是让投资需求得到最大化满足。互联网层面的工具,在未来的开放里是必须要用到的,但如何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有序推进所需要的开放,这件事值得推敲。

CBN:证监会其实是在风险提示中出于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考虑。如果在这些没有资质的平台进行境外投资,那么境外的一些权益没有办法得到保证。但其实除了炒股,还有很多其他风险同样很高的投资。这些投资中,很多交易确实发生在境外,但投资人在境内,且投资人无法亲自前往查证境外的账户是否真的安全可靠。那么这类风险有没有办法尽量避免?

顾崇伦:从投资美股的角度来说,存在这样的情况。美股跟国内的账户结构存款结构都不太一样,国内证券都是三方存款,在银行里知道有多少钱。而国外的资金其实是打给券商,由券商来做清算。所以,还是要找到优质的、大品牌的券商会相对降低些风险。比如盈透,这就属于比较著名的,而有些可能没人听说过的小券商,风险自然会高一些。但是不管怎样,这种风险是必然存在的。这个公司的存在就意味着拿投资者资金跑路的风险存在,无法完成这笔交易的风险存在。甚至连涨跌幅都是由公司跟你完成对赌,风险非常大,杠杆倍数也非常高。如果把这个东西看成是赌博的话,十赌九输的道理大家都懂。所以背后的信息是,只要长久在这里玩,你总是会输的。而更多的私下交易、私下暗盘,风险也都非常大。

CBN:所以,除了这一次点名的境外炒股的平台之外,只要涉及境外的投资大家都应该提高警惕,资质和安全的问题长久存在。

顾崇伦:对,包括境内投资,其实也要注意它们是否是正规场所的正规交易。

CBN:证监会在风险提示上特别强调,现在境外投资认可、法律法规认可的一种机制,还是以QDII和沪港通这两种。不管是从数额、还是从便捷性来说,可能这两种没有办法很好的满足境内投资人的需求,对这一块的放开或改进有什么建议?

邓海清:从两个角度来看。

第一,中国投资群体跟国外成熟国家的相比还是不太一样。国外的主要投资主题叫机构投资者,但中国是广大的散户投资者——无论在那个市场,散户都是要承担绝对阻力。第二,中国的投资文化也导致中国对外投资需求具有极强的个人属性特征,这和国外市场有非常大的不一样。这意味着中国监管层在开放时不能过于机械地照搬欧美国家市场经验、一味地从机构投资者的角度去做投资。毕竟,中国的特殊国情跟这类文化是不兼容的。

所以,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根本上需要放开培育国内的证券公司,或者其他银行在这一块的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包括在在海外的中国证券公司和中国的银行,如果能直接为中国投资者提供服务产品,那么国内投资者也不会一定要去外资平台,或者到不出名的山寨公司做投资。说到底,还是现在的金融供给不足。目前中国的金融管制过于严格,金融创新不足,导致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不足,产生了巨大的需求空间。

CBN:所以你认为现在国内有资质、有牌照的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创新的力度和步子,去满足现有的市场需求。但是包括被点名的几家,中国有那么大的市场需求没有被满足,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创新的公司出现。可现存的这些公司,要去向哪里?出了问题该怎么办?

顾崇伦:我认为这需要和监管机构进行良好的沟通,看监管希望往什么样的方向去发展。因为这份文件其实在警示投资者投资的风险,但并没有说要叫停这样的业务,或者说一刀切的业务,这跟当时叫停配资安各方面还是有区别的。所以说,良好的沟通是基本的。

其实,这个现象背后是创新和监管的矛盾问题。传统的金融机构已经在监管体系下,需要完全地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执行,没有充分认识到海外投资者的需求。但是没有人告诉人们可以从哪儿去突破,所以这些机构也不敢去突破。

因此,某种程度上,监管也需要思考。如果有些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监管可以允许的,那是不是也要给予传统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机会。现在来说,传统金融机制其实没有创新的机会,而互联网机构有可能存在过度创新成分。

CBN:所以说,其实这次证监会只是用了风险提示的方式,并没有叫停,或者说下达制止命令。

邓海清:证监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还算是挺温柔的。因为在中国的合规检查,或者是去年的去杠杆,强行要求证券公司直接断接口,那种做法,中国证监会在涉及到涉外问题的时候,都还顾及到所谓的格局。外交无小事。所以,机构怎么平稳的做处理,确实跟监管方的沟通很重要。同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是非常重要的。

之前也提到过,互联网最大的问题在于互联网无国界而金融有国界。同样,法律也有国界。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受伤吃亏后,真正要诉讼法律了,光是研究问题需要适应哪个法律体系都需要消耗极大的精力。

投资者还有一个误区需要纠正,中国是全球GDP增速最高的经济体,十年国债收益率基本上是全球最高的——无风险的收益率。如果还想说在别的国家能够获取比中国的无风险收益率更高的资产回报率水平,那真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CBN:证监会的风险提示里有一句,写得挺严厉——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但其实现在市场上很多创新业务,都跟证券交易挂钩,这些创新未来怎么办?

顾崇伦:其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这项证券业务,应该有明确的定义和范畴。因为证券业务在法律里面有经济业务、投行业务,应该是能罗列出来相应范畴。如果互联网只是做流量通道,帮助证券公司做导流、客户拓展的工作,这是可以的。之前看到一人多户之后,所有的证券公司几乎都开始在互联网上在线开户,也会跟各种各样的渠道合作在线开户,这是最多的国内合作形态,也是目前来说表现比较好的合作形态。

所以,在这种创新层面上,创业公司要去思考,用户真正需要什么?产品能不能给用户和社会真正的创造价值?而不是说把原本的东西去复制到足够大,不应该是简单的利率驱动,要有提供价值的意识,要提供优化的东西。

另外,从监管机构的角度说,需要考虑证券行业跟互联网发展结合的前路。从而做一些松绑动作,有效引导互联网,优化证券行业在互联网上的发展。

CBN:在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下,证券领域还有哪些创新的空间和机会是以后可以去关注的?

邓海清:这些年,中国的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基本上是在一个背景之下反应产生的,就是中国的分割经营。分割监管的格局有点滞后了,赶不上时代的需求。但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代表了科技的进步,绝不能因为监管体制的滞后而拒绝新的技术进步,因为这会给投资者带来便利和好的体验。

所以,当前来讲,很多创新都是为了打破牌照管理,篱笆式、迁地式的监管。在互联网冲击这些篱笆的过程中,问题渐渐浮出水面。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讲,这些冲击可能是处在灰色地带,甚至可能是不合法的。到底是该坚守法律,还是修正法律,也就是适应市场的变化,我觉得应该采取后者的态度。

非常欣喜的看到,在今年,关于监管大改革的问题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这种技能的创新在未来应该会逐渐减少,较大的空间会出现在未来的金融创新领域。如果监管能够突破到功能监管、取消牌照之外,以后金融创新依靠所谓的牌照实力阶层的前提就会慢慢减少。大家对金融创业都是靠着智慧、勤劳来做的创新,是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在未来,境外投资,包括个人居民的高净值客户的资产配置稳定性方面,中国的金融机构、包括互联网金融公司都有非常大的发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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