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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快一周了,P2P“生态圈”因此掀起的波浪依旧一浪打一浪,后浪推前浪。各家平台、各路媒体、各类砖家都对此发表看法或建议,一时间,人声鼎沸堪比热闹非凡的菜市场。作为金融平台的一名研究员,朕也想写点什么。多了不说,就把心里的一些感受写下来吧。《办法》出台后会给平台带来哪些影响呢?

大单模式的平台将面临抽贷生死劫

《办法》严格规定了借款额度的上限问题: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借款上限不超过20万元,不同平台借款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不同平台借款上限不超过500万元。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做小额分散的,基本上是满足了我们讲的P2P的本意,回归到了普惠金融的本质。那么做大额的,基本上是背离了网络借贷本身的意思。” 但是目前业内大单模式平台超过限度的情况非常普遍,比如红岭创投就是以大单模式借贷而闻名,《办法》出台后是否意味着山雨欲来风满楼了?截至2016年7月底,P2P网贷单一主体(不区分企业和个人)在单一平台待还本金超过100万的资金总额为约2500亿元,占待还本金的四成以上。若不考虑提前还款和新增贷款,这比资金一年后将继续占待还本金的四分之一。 P2P行业目前沉淀着大约5000亿元的信贷资产,主要以企业贷款、房屋抵押贷款、保理等资产为主,新规定一出,现有存量资产如何消化,就足以让平台大佬哭天抢地,这意味着平台需要在《办法》要求的12个月过渡期内向贷款者抽回5000亿贷款。可以想象,借贷企业将会面临怎样的噩梦,实体经济将会遭受怎样的损失。而平台或许无法考虑那么多,自己的生死存亡已经迫在眉睫了,不抽贷款只有死路一条。

中小平台毫无疑问将哗啦啦滚粗

《办法》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此举尽管将更好地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但问题是资金存管合作网贷平台一头热,银行依旧高冷不搭理。截至到8月24日,只有30家平台与银行建立了存管关系,相对国内2000多家的P2P平台数量,这实在是沧海一栗。“银监会此举对网贷行业的杀伤力太大了,大到让我开始怀疑1年后,P2P行业将不复存中。”一位资深从业人员这样评价。有人评价这是网贷最严的监管办法,平台在这12个月内命悬一线,大多数平台将为此事走马奔波。此外,信息披露的严格执行,将平台运营数据公布于众,平台为数据好看一些,总要付出一些成本,这将提高平台的运营成本。

对平台而言,“不合规意味着退出”。“这是逼死人的节奏!”P2P正走过黄金时代,大量中小平台即将黯然退出。从“野蛮生长到沦为夕阳产业”,监管层的一个政策刹那之间就将勃勃生机的平台摧毁到荒芜萧杀,P2P网贷行业的发展比戏剧还要神奇。可悲!那些走在时代前列的创新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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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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