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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AC)对众筹条例工作回顾反馈的意见征询期限已到。这部极具创新精神的条例覆盖了债务、股票以及其他债券。即将公布的报告回顾了现存条例,也包含了平台、消费者以及另类金融服务供应商的竞争者各方。FCA最初框架中包含以下相关者

(1) 因众筹平台提供的投资或类似投资提供的市场迷你债券而获利的消费者及消费者组织;

(2) 运营或计划运营P2P借贷平台或P2B借贷平台(本文件中称之为贷款型众筹平台)、在此平台上消费者可投资贷款合同(本文件中称之为P2P合同)的公司;

(3) 运营或计划运营投资型众筹平台、在平台上消费者能够买入投资未上市或未在被认可的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债务证券(如债券、公司债券)或未受管制的集体性投资计划中投资单位的公司;

(4) 向在线投资众筹平台外的零售客户出售非即时型可折现股票或债券的公司;

(5) 与P2P借贷公司竞争的公司;

(6) 已进入或计划进入相关领域的消费者或企业、P2P协议的借款人。

GLI Finance公共事务及营销部主任Louise Beaumont博士这样评价FCA的工作:

“我们的回应来自我们对未来的期待。中小企业常常被称为英国经济的发动机舱,我们希望看到服务中小企业的另类金融市场的成功。另类金融填补繁琐的金融缺口的能力已受到广泛认可。我们必须为创造监管环境而努力,帮助另类金融成为解决方式,而非阻碍其发展。”

“我们同样也理解监管部门要跟上创新脚步的难题。金融业未来会越来越技术化,而非人工化。FAC需要确保其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对策来适应这个新世界。”

对政策摈弃“更多的规则就是解决办法”这种目光短浅的做法,Beaumont表达了兴趣。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回顾,重点能够从‘更多管控就是答案’变成寻找‘更好地监管’。另外,监管的有效执行对实现其潜力并在整体上有益于经济至关重要。”

Beaumont称GLI Finance 期待与FCA合作,乐于为支持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FCA的最终报告有望于下个月公布。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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