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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原本备受争议但也是迄今为止区块链技术最为成熟的应用项目比特币(Bitcoin),在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动荡中,表现出部分避险属性,价格出现较大涨幅,再次吸引了社会关注。事实上,区块链技术作为当前科技金融领域最前沿的技术,早已受到了资本市场的青睐,国内外金融行业的监管层也对区块链技术表达强烈的兴趣和关注,本文分析区块链技术给银行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展望区块链技术下银行业的发展变革,并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分析对我国的影响,最后提出区块链发展对监管层的挑战与思考。

宏观经济视角下,“新经济”下银行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传统银行业务模式受到三重挑战

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也必然要求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然而多年来银行业的发展经营模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银行业的传统经营模式在“新经济”中主要面临三重挑战:

一是货币政策压缩银行盈利空间。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大央行的分别推出量化宽松和负利率政策,使得银行利差不断收窄,对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盈利性和可持续性形成挑战。

二是监管标准不断抬高银行的经营成本。国际监管改革致力于约束银行业不必要和不负责任的风险承担行为,监管标准的收紧使得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和合规经营成本不断加大,加之近期国际资本市场不断受到如英国脱欧(Brexit)等政治经济因素的冲击,银行业的估值水平一再下降,资本补充能力受到进一步制约。

三是科技金融(Fintech)抢占银行生存空间。互联网金融下金融脱媒的趋势进一步明显,更多的科技公司利用金融技术替代传统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储蓄、借贷、投资、支付和保险等服务。数据显示,全球金融科技公司已突破2000家,而2015年4月1日前还只有800家,银行业固有的领地正在被来自体系外非金融机构侵占。

区块链技术将使银行业更具“新经济”发展特征

区块链技术是依靠对计算能力的奖励吸引更多的记账区块来处理增量数据的分布式记账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信任度高、追溯性强、自治度高等特点。区块链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将彻底改变数据记录和交易结算等数据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方式,理论上将使银行业更具“新经济”的发展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改变银行科技投入重硬件、重资产的模式,通过物理分散化的数据储存和运算方式,实现银行风险分散化和成本转移。

二是提升银行生产和使用数据流的效率,其高度可信的数据记录方式和交易即清算的数据交换方式,将大幅提升吸收资产和进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

三是实现金融基础设施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银行的客户或者非银行区块拥有硬件设备的所有权,但其运算能力是全网共享的。

展望区块链技术下银行业发展变革——记账权之争

银行与科技金融公司的竞争很有可能是记账权之争。区块链技术本身是一种分布式记账技术,形成的区块链平台也可视作一部巨大的账簿。然而账簿本身并不具备价值,或者说其价值只是算力投入,真正的价值是其承载的数据所代表的资产价值。通过对线下资产的数字化,区块链平台承载和传递价值的潜力是无限。然而,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当在线上生产力和消费力并没有形成主流时,区块链账簿作为线上记账平台,数据的价值仍需要主要的通过线上线下的对接、转换和融合来实现。因此,不论是银行的区块链平台,还是科技金融公司的区块链平台,其价值取决于客户将线下资产注入到线上平台的程度和规模,也就是有多少线下资产会经过数字化后转移至线上平台记账。

区块链平台也面临“不可能三角”难题。为简便,称区块链平台使用记账单位为“A币”,与线下记账单位的兑换可以参照典型的汇率问题理解,也面临“线上线下自由兑换”、“A币发行权”和“固定兑换率”的不可能三角难题。为了稳定区块币的价值,解决方案有两种:一种是实行固定兑换率,一种是浮动兑换率。当实行固定兑换率时,即直接使用线下的法定流通货币为记账单位,或者与之形成固定兑换比例,但这就要求区块链平台放弃A币发行权,随着线下资产数字化后流入平台的速度,以相应的增速生产A币。然而,放弃“A币发行权”与区块链平台去中心化的特点想违背,以比特币平台为例,其设立初衷即防止央行货币超发。那么就剩下另一种选择,即实行浮动的兑换比例,因为线下的资产数字化后被记录到区块链平台相当于对平台的注资,在区块链平台以自由的机制维持A币总数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其A币兑换线下流通货币的比例一定上升,这也可以理解为A币升值,反之则贬值。

银行业区块链的优势——锚定法定货币的记账权。银行业本质上是个记账行业,作为资产数字化的线下平台,是以法定货币为记账单位的中心化账簿管理机构。与单纯的区块链平台相比,银行的“A币发行权”直接对接央行,不存在形成独立记账单位的问题,更具有“固定兑换率”的优势。

科技公司区块链的优势——锚定一篮子物品的记账权。科技金融公司的优势是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既有包括生产者,又有消费者,在监管允许的情况下,存在形成拥有独立记账单位的金融生态系统的可能,但其记账单位与线下法定流通货币的兑换率选择“自由浮动”的可能性较大。为增加兑换率的稳定性,区块链平台可参考张五常先生对人民币提出的“锚定一揽子物品”的建议,假设我们经常使用的淘宝平台应用成熟的区块链技术后,如果其提供的淘宝币能以稳定的币值兑换其提供的一揽子物品或服务,而淘宝网店店主的收入又以淘宝币记账,那么在这个平台上就可能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的生态循环。更加有趣的是,相比现实整体的兑换率稳定,区块链平台强大的算力和去中心化的特征,也许能实现“点对点”的兑换率稳定。

区块链技术对我国当前银行转型发展的积极影响

尽管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对银行业的影响愈加明显,但科技金融公司与银行业的竞争尚未撼动银行业作为间接融资主体的领军地位。对于我国银行业,当前更现实的挑战是如何提高传统业务模式的经营效率,比如减少投资成本、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恰当处置风险和加强信用建设等。合理应用区块链技术将对我国银行业的转型发展起到以下几点可见的积极作用。

一是有利于降低银行的成本投入。目前,我国银行业的记账模式主要是中心化的物理集中式数据库,一方面硬件投入成本高,需要至少日常使用和灾备使用的配备两套服务器,且需要投入资金用于与之配套的机房建设、服务器采购、网点终端设备维护、应用研发等,购置和维护成本都相当高。另一方面人力资源投入大,大量账目登记、结算等工作和部分复杂交易仍需要人工记录、核对和操作,不仅增加了人力成本,还增加了操作风险。分布式记账能减少银行的硬件购置成本,通过将操作规则或协议代码化,减少人力投入和相关风险。

二是有利于银行更加了解客户。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正在建设和完善中,信用数据的不完整制约着银行分析企业信用水平的准确性,进而银行不得不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物来佐证信用,然后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核实抵质押物的真实性来解决信任问题。区块链技术对“双花”和“拜占庭将军”问题的解决,能使银行更加有效的识别贷款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防范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带来的重复抵押、多头负债和欺诈风险。

三是有利于银行减小风险承担。银行作为中心化的资金中介机构,存款和贷款都需要以银行为中心进行再分配,并不能实现存款贷款的逐笔对应,对理财产品的穿透法也仅适用于资产端,但基本只能实现下穿一层。即使单从贷款用途的角度看,尽管银行一直加强贷款用途监测,监管部门一直强调受托支付的重要性,但其可操作性并不强。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征,通过撮合存款人与贷款人的点对点交易,有助于实现去中心化的交易逐笔对应,将银行从不必要的风险承担中解放出来,实现风险的真实分散于转移,还能提升贷款后监测和追溯效率,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

四是有利于促进信息的交流共享。目前,银行中心化的账簿设计使得各银行形成了自己价值转移和数据记录的闭环,数据实际是隔离的和孤立的,现有的共享渠道仍然依托央行或地方政府等第三方搭建中心化的信息查询平台,一方面信息查询成本较高,基本上都是按查询次数收费,另一方面信息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仍然受到信息接口数量和数据标准的限制,跨行业的数据共享和使用仍很难实现。区块链技术首先能解决数据标准化的问题,同一区块链通过统一标准算法加密和传输,其对增量区块的开放性又将大大增加信息接口,减少信息壁垒和传输成本,促进多方的信息融合。

区块链技术下银行业监管未来面临的挑战与思考

监管者面临的三个挑战

一是对监管者的数据处理能力提出挑战。随着各种监管制度的增加,银行机构需要向监管者报送的数据量大幅增加。如果说现在监管者面临的是海量的数据,那么区块链技术下的监管者将面临着“天量”的数据,因为理论上全网的数据都将向监管者敞开。因此,监管者面临的问题是一个中心化的机构如何处理去中心化的数据,可能面临缺乏精确的入口来搜寻和使用这些数据的问题。同时,监管者还要对信息的透明度进行规范,哪些信息属于私人信息、哪些信息属于公开信息,哪些信息属于仅对监管者的开放信息。

二是对监管者处理风险的应对能力提出挑战。一方面,由于区块链交易发生即清算,风险传播将速度将大大快于以前,如果再次发生2013年的钱荒事件,是不是还有可能去延长交易时间,帮助需要资金的银行寻找交易对手。另一方面,点对点的交易特征能使市场很快发现出现风险的交易对手,很容易形成交易方向的一致性,作为发生风险暴露的银行很难依靠自身公关能力处理危机,监管者该如何救助风险机构?此外,区块链技术具有防备央行注入流动性而稀释系统财富的天然属性,当区块链系统出现类似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风险时该如何救助和做好风险隔离?

三是对监管工具有效性提出挑战。国际监管规则一直沿着提高资本的风险覆盖度和加强信息披露两方面开展。对于信息披露,区块链技术的透明性与匿名性是一对矛盾的特性,一方面其可追溯的特征确保了交易对手的信息被完全保留,但由于点对点的交易特征和良好的加密保护,使监管者需要海里捞针一样寻找到适当的交易链条和相应的密匙。对于如何覆盖风险,资本似乎不再是一个颇具共识的监管工具,因为交易对手众多而分散,交易的价值和时间颗粒度又可以被无限的精细化,交易对手的资本充足率和考核时间点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监管者需要思考的四个问题

问题一: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是分业监管、混业监管还是混合监管?综合化经营是目前银行业改革的热门话题,也带来了越来越多关于金融领域混业经营与混业监管的讨论。然而,目前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平台公司通过设立民营银行或金融公司,逐步涉及到金融领域。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金融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的界限将更加模糊,区块链下的一般企业的应收账款就能实现区块链内部的信用创造,那么如何区分工商企业区块链平台的虚拟记账与金融机构记账的不同?混业监管讨论的范畴也许要进一步扩大,更上层的监管体制改革也需要更前瞻的视野。

问题二:收益私有化和成本社会化如何平衡?不论区块链技术多么完美,至少在可预见的发展阶段,区块链平台的的组织形式仍将以法人机构的形式存在,其收益将为该法人机构所得,而依赖区块链技术的科技金融公司一定会与传统银行业碰撞摩擦,并可能形成风险。一方面,由于银行机构记账单位的特殊性,区块链平台与银行的联系会随其发展变动更加紧密,其风险偏好、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都将成为银行业风险的一部分,要防止其过高的风险承担形成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还要适度控制“破坏性创新”的强度,特别是要考虑到银行业具有强外部性的特征,防止传统银行业受到过大的冲击形成不必要的金融风险。

问题三:存款人的利益该如何保护?区块链的可信度与民主投票机制高度相关,虽然区块链的技术可以保证每笔支付都是真实的,全网都可以实现对每笔交易的审计,但是可信度仍然受到51%的运算力约束,根据现有的技术设计,如果一方掌控的运算能力达到全网51%,就可以更改账簿,那么这51%的算力既可以通过垄断获得,就如同现实社会中少数人掌握了多数财富,也可以通过民主投票获得,如同英国脱欧公投,51%的人“意气用事”就决定了国家的命运。民主的暴政是政治学上最具争论的话题,区块链将这个问题带给了金融监管者,即如何保护少数人的正当权利,特别是当少数人是存款者时,如何防止区块链中的“强大”的借款者裹挟存款者利益。

问题四:监管措施的授权如何获得?目前不仅我国,各国监管层的授权相对于银行业本身都是外生的。然而,由于区块链高度自治的特点和交易的不可逆性,理论上目前比较常见的监管措施如撤销交易、限制交易权限或冻结账户等,都需要相应区块的授权,那么这种授权该如何获得?是不是需要51%区块的授权同意?监管者如果受到被处罚者的恶意抵制应如何处理?如果引入中心化的监管区块,即监管区块的记账和交易功能不需要其他区块的授权,就违背了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征,区块链整体的可信任性可能将大打折扣。

其实,问题三和问题四合起来看是一个颇具哲学色彩的命题,即一个中心化的监管体制如何去监管一个去中心化的经营业态,思路可能要沿着权威体制如何与民主社会相融合的方向拓展。

总之,区块链技术作为具有颠覆性的创新科技,既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又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既可能给银行业发展转型带来机遇,也可能给银行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冲击,银行业的从业者和监管者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思考如何在整个银行业发生重大变革的机遇时期,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创造促进银行业转型发展的良好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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