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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财富自己守。”经过9年多的野蛮生长,网贷行业风险持续积聚,并在2016年集中爆发。这一年,平台跑路、倒闭频现,很多网贷投资者因此损失惨重。

因为网贷起投门槛在50或100元之间,与银行财富产品动辄5万元起的起投点相比,更为亲民,再加上固定收益率高、可随时随地投资,网贷投资深受年轻人欢迎。数据显示,近一半的网贷投资者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他们基本能接受不损失本金情况下的逾期,两成左右的投资者重仓P2P网贷,投入70%以上的可支配收入。

那么问题来了,一旦平台倒闭或平台高管跑路,重创P2P网贷的投资者就会“一夜回到解放前。”在平台暴雷后,这部分投资者往往非常焦灼,并用极端方式维权,诸如联名游行、静坐,围追堵截平台高管家人、到地方政府部门信访,这不仅对维护自身利益没有益处,还容易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给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危害。

尽管政策监管层面从《指导意见》、《监管办法》、《实施方案》到《备案登记管理指导》逐步落地,为平台运营增添了纪律约束,但同时也强调了投资人的风险教育、风险认知与自我承担,并对投资人的权利保护和自身义务也做了明确规定。可见在确保网贷投资安全方面,投资人自己也有义务。

具体来说,投资人要实名注册、符合合格投资人制度、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实名注册是P2P开展业务的基础,即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这是避免投资者利用网贷平台进行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必要手段。因此,出借人应该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

其次,投资人要符合合格投资人制度,即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这要求投资人加强风险教育与认知,尤其要认识到网络借贷活动的本质不是刚性兑付,网贷机构仅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而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投资人的出借资金来源必须是合法的自有资金,这是出借人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的基础,这也有助于出借人了解信贷风险,确认其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而成为审慎作出投资决策的前提。

对于任何一个P2P投资者来说,当然都希望赚得越多越好。赚了,满心欢喜;雷了,焦虑愤怒。研究员建议,在甄别平台、选择标的过程中,要保持平稳的心态,认识到投资者自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认识到投资有风险,互联网金融不能刚性兑付,投资者自己要有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而在做决定的时候能保持头脑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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