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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大视频网站到处都有演员刘涛代言腾讯理财通的广告,小编不禁觉得新奇,在互联网金融风口浪尖上,刘涛竟然敢站出来为互联网金融代言?

2016年,互联网金融两天一小事,三天一大事。监管层对于互联网金融广告的整治也是大刀阔斧。2016年4月,工商总局等17部委出台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9项禁止性标准进行了明确划分,严打互联网金融广告虚假宣传。

2016年10月,工商局等17部门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等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对互联网金融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并且,这项整治工作拟在2017年1月底完成。

如今,我们已经步入2017年。进入新年,仍然有部分平台“最安全”、“最省心”的假背书继续忽悠着投资者。2016年,我们踩过太多的雷,只有做好总结工作,才能更好地前进。关于互联网金融广告的整治工作,也马上进入尾声,到了验收阶段。而互联网金融广告的重头戏在于“明星代言”,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在监管重压下,明星代言的互金平台,现在是死是活?

已“爆雷”的互金平台

E租宝:众明星代言

“E租宝”的崩盘带翻了一片明星在互联网金融圈的代言形象。2015年9月1日,娱乐圈的多位明星在微博发文支持E租宝“缪斯时代”借款项目,这些明星包括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等。

几个月后,E租宝就因涉嫌非法经营被政府部门调查。但是自E租宝事件发生后,曾经在微博发文支持的明星再没有站出来解释过。

东虹桥金融:黄晓明代言

2015年,东虹桥金融为了推广“贷你圆梦”项目,邀请黄晓明拍摄了主题为“有梦、有未来”的宣传片及相关平面广告。当时有传言,黄晓明未收取任何的代言费,还自己投入了资金做合伙人。

2016年,东虹桥金融爆雷后,不少投资人跑到黄晓明的微博里面“追债”。迫于无奈,黄晓明工作室发声明表示,只是代言“贷你圆梦”项目,无任何地投资或合伙关系。

鑫琦资产:张铁林、蒋大为、姜育恒代言

据悉,鑫琦资产一直喜欢利用明星捆绑营销。此前,鑫琦资产请来了“皇阿玛”张铁林为其代言,当时打出的口号是“皇上驾到,一言九鼎”,如今看来,脸打得疼。其后,在鑫琦资产的年会上,又请来了蒋大为、姜育恒等明星为其站台,营销手段非常土豪。

然而,2016年2月,鑫琦资产的老板失踪,公司陷入了19亿的兑付危机,有5000左右的投资人感到暗无天日。

中晋资产:潘晓婷代言

2016年4月,九球天后潘晓婷代言的中晋资产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罪被上海警方立案侦查,并且,警方在机场截获了中晋资产的20余名核心成员。此前,中晋资产还是上海知名相亲节目“相约星期六”的冠名赞助方。

未“爆雷”的互金平台

借贷宝:羽泉代言

在2015年年底,羽泉代言了借贷宝。借贷宝的质疑主要集中在3点,“裸条”事件、无本金赚利差和“人人催”模式。

借贷宝无风控的“熟人”借贷模式,又可以与“可能认识的人互粉”,这种模式造成两个不认识的人之间的借贷,同时因为模式上的漏洞,又可以越过平台交易,从而促使“裸条”产业链的形成。同时,无本金赚利差,一人延期还款,多人的资金断裂。不良资产“人人催”线下催债时,又是频发“暴力”催债。

尽管借贷宝一路走来,纷扰不断,但目前继续经营中。

腾讯理财通:刘涛代言

腾讯理财通于2014年1月上线,2016年11月,签约刘涛成为其首位代言人,而刘涛的微博粉丝就有3000万。并且,刘涛代言腾讯理财通,是在互联网金融广告整顿的后期。

团贷网:王宝强代言

王宝强是P2P理财平台团贷网的首席体验官,然而,王宝强的离婚风波也波及至团贷网。王宝强事件后,网上流传出一篇文章《王宝强离婚了!他代言的团贷网,你还投吗?》。在此文中,作者列举了团贷网经营存在的几大问题。

由于文章借助了“王宝强离婚”事件,发酵得很快。最终,团贷网发出声明表示,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自媒体发出律师函,并将向法院起诉。

······

总得来说,明星代言互联网金融广告爆雷主要集中在2016年上半年,2016年下半年,互联网金融圈极少出现新的明星代言人了。这是监管带来互联网金融的行业一大利好。

同时,在《新广告法》的第38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新广告法中,明确了代言人对于产品的责任,而互联网金融产品与实物产品不同的是,实物产品明星在代言前,可以切身感受到他的作用。互联网金融产品,明星在代言前投入一笔钱,只能知道该产品的收益,而风险往往是未来的,难以预测。这是明星在接受高昂的代言费的同时,需要站在投资人角度去考虑的。广告,不再仅仅是拍个广告片、拍个海报而已。

那么,投资人又该如何看待这些明星的信用背书?

《新广告法》第25条明确规定,广告中不能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禁止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推荐、证明。投资者要是遇到这一类违规平台,基本可以不在选择范围之内了。

同时,广告法中还禁止使用极限用词,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安全等等,遇到这一类的平台,投资者也要多留个心眼。

最后,互联网金融平台花费高昂的费用去请明星代言,在电视上投放广告,如果背后没有雄厚的资本做支撑,这笔资金很可能来自于投资人,最终平台拆东墙补西墙,留个巨大的资金窟窿。投资人看一平台是否具备投资价值,广告并不是关注的重点,而是要综合平台的资质、实力、合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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