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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基金

网贷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通过设立股权私募基金,特别抓住投资潮流与热点,以“文化产业基金”、“科技产业基金”等形式,线下募集社会不特定人的资金,以拆份额、代持、合伙投资等方式销售理财产品,突破合格投资人制度,夸大项目融资额或财务作假,将资金投向关联目标公司、虚构项目等,挪用、侵占资金,利用私募基金较长的投资回报期的特性以应付网贷公司的刚性兑付及资金漏洞。

二、类资产证券化

打包劣质底层资产端,以资产证券化的名义,将资产的未来收益(收益权、预期利润、现金流水、债权收益+股权收益等)份额化并包装成理财产品进行场外融资,提供担保、回购、代偿、劣后资金保证等增信措施,对劣质资产的重复融资以及挪用资金以延长刚性兑付期限。

三、洗钱

冠名各种演唱会、音乐节、运动会等项目,利用特殊细分领域的信息不对称或价值不透明等特点,用关联公司大量买票分销,与黄牛相互倒票,再依靠网贷平台存贷“小额分散”之特性及互联网技术的效率做成相关理财优惠产品或赠票,成为洗钱温床。或是利用虚假身份证、未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等方式,在网贷平台大量地注册并进行短标的存贷交易,资金流向全国各地并在各地ATM机上取现再投向平台,循环往复。

四、期限拆分

拆分原始借贷关系中的借款期限,如将1年的借款期限拆成十个3个月借款期限并包装成债权转让的理财产品,以实现重复融资、超额融资。

五、强制交易

未经贷款人申请确认,在用户确认贷款产品并绑定银行卡完成之际即强制完成贷款流程及分期收费服务。网贷平台利用格式条款与网络技术强制交易,并无法提前还款及取消交易。

六、学费贷款

网贷公司与地方民营培训学校、辅导班等合作学费贷款项目。学生通过培训学校申请学费信用贷款,培训学校与学生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各类条件及高额违约金,如另收取教材费条款、学成之后服务期条款、全部按时打卡到场条款等。如果学生不满培训服务合同欲解除,则网贷公司不接受学生的自主还款(必须经培训学校途径还款),那么学生将双重违约(培训学校与网贷公司),承担高额违约金与违约利息。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农村路也滑,到处都是坑”

欢迎各位网贷从业者、网贷投资人、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业者与笔者交流网贷行业的“那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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