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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货币交易过程中,用户界面主要涉及数字货币开户、充值或提现、交易三个环节,交易平台后台业务支撑系统主要包括:安全系统、撮合系统、对账系统和风控系统等。交易流程和交易系统的完备及安全成为投资者完成交易的必要条件。因此,知悉交易风险并建立有效的安全体系是平台和投资者共同面临的考验。

数字货币投资风险一般分为交易风险、信用风险、经济风险和政策风险。其中交易风险最普遍也最直接影响投资者利益。

一、主要风险

第一,数字交易资金安全

投资者的数字资产进入交易市场后,交易平台作为资产的受托管理人,需要具备强大且安全的企业级别钱包和良好的企业信用管理众多投资者的资产,否则如发生交易平台转移资产事件,投资人将无法追索其资产。

第二,数字交易市场风险

数字交易市场24小时运转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数字资产的走势受众多因素影响,一方面无涨跌幅限制,价格走势较难控制;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数字资产投资者已经不单单是“币圈极客”和风险投资,众多散户的数字资产的涌入给庄家或平台恶意串通、误导投资者、操控币价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第三,数字交易高杠杆风险

证券领域对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有明确规定,能够有效防止对杠杆交易风险,而在数字资产交易市场中,由于缺乏投资者准入及杠杆率限制,散户投资者将会承担较大的亏损风险。因此,在央行对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检查后,2017年2月9日提出明确要求不得违规从事融资融币等金融业务,不得参与反洗钱活动及不得违反有关反洗钱、外汇管理和支付结算等金融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交易平台从事杠杆交易。

然而对于一些交易平台提供配资服务或者境内投资者参与国外交易平台的杠杆交易的话,将会面临巨大亏损风险。

第四,网络安全风险

对于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来说,最不确定风险来自庞大的交易量及外部攻击,为此,交易平台往往会选择多重安全策略,例如ShapeShift收购比特币硬件钱包创业公司KeepKey,实现了交易技术升级和安全,降低交易风险。

对于投资者来说,不发生交易的情况下,持有的数字资产放入冷钱包中较为安全,如果参与投资市场就必须使用热钱包,即允许外部联网访问私钥,从而引发网络安全问题。

第五,山寨币的信用风险

绝大多数的山寨币来自比特币源代码的复制,少数借鉴了其他技术模型实现,所以它的货币策略、工作量证明机制、更强的匿名性等也和比特币有所区别。因此,对于一些企图套利的开发者,开发新的虚拟币之前,就将发行总量一部分据为己有,等虚拟币有了一定价值或上了交易平台之后,大量抛售变现,使矿工和投资人遭受巨大损失。

二、数字货币交易风险原因分析

第一,被误读的ICO。ICO作为区块链技术公司的创新融资模式,最重要的价值应当在于推动区块链原理的实验和推广,相反,部分投资人进入数字资产投资领域并非出于对项目和技术的了解,而是把ICO看作“一本万利”的投资渠道,从而引发一系列道德风险、交易风险。

第二,无权威机构背书。由于ICO项目本身的“去中心化”,除代币发行涉及股票、证券活动的项目外,在代币仅作为单纯的交易媒介的项目中,通过发行代币筹集数字资产的融资模式规避了现有监管体系,从而使得ICO融资模式被滥用,一些虚假项目、非法传销活动的出现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

第三,缺乏市场自律。由于缺乏监管,项目发行方仅凭白皮书、商业路演筹集大量数字资产,对后续的使用情况、项目开发进度、项目风险等缺乏必要地披露,投资者在不了解开发团队、项目信息、项目风险、市场风险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从而引发交易风险。

三、数字货币交易风险防范

第一,技术安全策略。对于交易平台和投资者来说,在不发生交易的情况下,采用纯“冷钱包”方案,将私钥存储在不联网的电脑中,与网络服务器做物理隔离。钱包地址无法被修改,且系统支持自动对账,如对账不平则立刻报警。即便黑客攻破系统,也无法盗取“冷钱包”中的资产;通过安全性测试,构建分布式架构,完善应对各种攻击的预案和硬件资源,建立技术安全策略。

第二,设置强平机制。交易平台通过引入价格指数,改变传统交易平台依据自身平台最新成交价触发爆仓的规则,当指数价格达到用户预估爆仓价时才会触发爆仓,而且指数价格参照成交量领先的大型平台价格,杜绝了大资金操纵最新成交价格,恶意爆仓的可能性。

第三,了解投资产品。对于投资者来说,多数往往只看到了ICO的宣传及部分投资产品几十倍甚至上千倍的收益,而缺乏对项目底层应用的了解。从而助长了山寨币的出现,因此交易平台应当对数字资产信息及交易风险尽到审核及披露义务。

第四,反洗钱义务。ICO交易平台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严格履行其反洗钱义务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一方面对于大额交易,采取视频验证,或现场验证;另一方面,对于无法识别的可疑交易信息及时报送央行反洗钱检测中心。

第五,投资者教育。交易平台将正确认识数字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投资者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总之,数字资产的价值属性一方面要求作为提供中介服务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应在目前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活动,对数字资产交易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另一方面应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如信息披露、交易限额、风险提示等做出限制,从而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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