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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不少地方政府把PPP模式搞得风生水起,可是回头看看也有不少问题,以至于财政部在近期连续发文进行规范。

所谓PPP,是政府引入具有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的社会资本一起合作开发项目,政府则让渡一部分项目的未来收益给社会资本。需要注意的是,这和以前地方债、平台融资的区别在于,融资主体是项目而不是政府。这里头的关键:是社会资本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可是在实践中,不少案例里地方政府还是在兜底,比如给社会资本以固定回报、承诺最低收益、回购安排等。

这政府信用一下去,就是“明股实债”,不就变成了“假PPP”、变相的地方债了吗?社会资本也没了风险共担意识,那些本该他们操心的项目建设运营指标也形同虚设。所有的风控就只剩一条:盯着地方政府别违约就行。

“愉见财经”从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金主”两头,都听到过他们想要进入这一灰色地带的理由——

有地方财政人士说,一方面有些地方财政压力比较大,另一方面他们追求经济发展,总是希望项目越快上越好。规范的PPP,一来相对金主不好找、二来流程长耗时多。

从“金主”那头来说,就拿我采访过的某家银行来说,他们还是觉得好PPP项目难找,而且PPP项目动辄10年、20年,这么长的周期,其实难以详细追踪项目情况的,到最后还是要仰仗地方政府来保障,因此他们觉得拿固定回报是比较合理的安排。

这可背离了PPP模式的初衷。财政部连续发文就是为了扭转这些现状,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变相举债。

什么事儿都指望着地方政府刚性兑付的做法,以后会渐渐行不通。

所以未来“金主”该怎么做出调整呢?产业资本要看技术是否能满足政府要求;金融机构放款要分析项目自身现金流,对还款来源、追溯权、管理模式、退出机制等有新的认识,利用已有或新的工具来缓释风险的发生,而不是仅仅寄希望于政府兜底。各方都要转变思路。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此前表示,在新的模式下要更加关注政府和社会资本各方面的权、责、利的分配,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具备更高效、准确、科学的项目评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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