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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的备案,还在紧锣密鼓进行,近期几篇文章引起了飒姐注意,题目都挺吓人,什么中介机构50万起之类的。似乎还真有企业动了心,侧面来打听,这家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局里指定”,那家律师事务所是否是官方合作机构?

问得我一脸蒙圈,头部客户的报价根本就是市场化的,收益很有限;对于尾部企业,谁也不能指望临时找来一位律师就能把不合规的企业幻化成合规企业,历史没有办法回溯。

1. 打铁还需自身硬

企业日常经营是什么样子,经营者自身心知肚明。

按照银监会等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在《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指导下,根据各地金融办(局)要求,在整改函提出的问题基础上,进行细致认真的业务线、产品线和某些股权结构上的完善,才是当务之急。

处处打听,谁与监管机关亲近,谁是当年下派提出整改意见的人,意义并不大。

其实,作为政府聘请为企业提出整改意见的中介机构,能否在同一事件上转换角色,再为企业服务去向监管机关解释企业的行为,值得商榷。

也有业内同仁提出,可能需要自行回避或强制回避等问题。毕竟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赛前指导教练。

2. 为什么大机构,对备案热情并不高

P2P备案的法律意见书是要向全社会公示的,这意味着面对广大老百姓,声誉风险是大机构的顾虑。

中小型机构,采取业务包干模式,合伙人之间比较松散,人数也不多,大家自己做自己的生意,但大型机构不同,内部合作紧密,已经形成共生关系,牵一发动全身,合伙人之间相互依存。

网贷的名声,被某些不是P2P的机构给弄坏了,向内部其他合伙人解释网贷平台的商业模式、市场地位、股东牛X等等会耗费时间,同时,还要承担一旦客户平台出现挤兑等问题,很难向大家交代的尴尬局面。

如果出现不明情况的群众前来质询,那么,大型中介机构的声誉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大机构对于网贷备案的服务,热情有限。

3. 收费鸡肋

某头部企业向社会公开招标,要求质量高、速度快、后续跟踪服务,给出的市场参考价格为25w,由于网贷备案法律服务所需要配备人手至少2人全面负责,还需要助理1-2人,工作周期3-6个月,工作量饱和,因此,人力成本很高,法律服务的最大成本就是人力,也就是律师的工作小时。

25除却税费,除却人力开支,所剩无几。合伙人要想指望这类业务完成年度任务,恐怕较难,很多中小机构可能是出于锻炼队伍、建立客户关系的考虑才肯承担这类业务。

4. 不要迷信“关系”

肃清吏治,这个时代谁都不会为了你而违规违法。

我们不否认公共关系专业人才的能力,但是指望普通会计师、律师充当公共关系人才,有点强人所难。我们是钉鞋的,卖技术和经验,不卖钉子。

各家金融监管机构的态度很坚决,那就是不合规的绝对不给备案。

合规是一个整改过程,但同时也是历史既有事实。我们创业人的眼睛总是向前看的,这没错;但法律人的眼睛会往以前看,过去有过涉嫌重大法律问题,这些是硬伤,很难通过备案。谁说也不好使,事实就是事实。

5. 留好后路是智慧

积极拥抱监管,但由于历史原因,备案难度很大,现在这个阶段就得积极寻找买家或合作机构。

谁也扛不住挤兑,大家心知肚明,那就别耗着,也不能随意发些“续命标”,行为的性质就变了,以前可能就是个侵害金融管理秩序,如果变成侵犯金融消费者财产权,那个法律定性可就严重N颗星。

时机问题,还是得在第一波备案之前找到买家,争取签署合同,完成交割可以略晚,但不宜超过今年年末。

结语

最后,提醒诸位金融业的连续创业者,现在新的风口又来了,也许您要下一次创业了,请务必在法律框架下,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战略决策、产品研发和宣传推广,有些行为一旦做了,就很难收回。

回首网贷十年,哪家头部企业不是重视法律和政策,洁身自好做的好的企业呢,小心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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