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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筹)相关情况的公示”。2018年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许可信息公示表”,百行征信有限公司获批个人征信机构设立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考拉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分别持股8%。

1. 央行征信中心与“信联”分工实现差异互补

征信局局长万存知称,央行的初步思路是,个人征信机构按业务范围分类监管,持牌金融机构的信息由央行征信中心采集,新成立的综合类个人征信机构,采集持牌金融机构以外,特别是互联网领域的个人信用信息。“信联”聚焦互联网信贷数据,与侧重传统银行的央行征信中心形成差异互补。

2. 牵头部门是行业自律组织,股东民营色彩浓重

在“信联”股东中,中国互金协会以36%的股份占据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其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委建立的国家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除中国互金协会外,百行征信的其余股东均为民营企业,无国家队的参与。

3. 信贷数据采集是核心,遵循“简单、最小”原则

“信联”的定位是信贷征信,采集的还是基于债务人的债务信息,并不会要求各个业务方实时同步用户生活场景数据。中国互金协会自2016年9月开通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平台),主要接入网络借贷、网络小贷、消费金融等非传统信贷机构。共享平台数据采集标准遵循“简单、透明、最小够用”原则,基于债务人的债务信息,这与“信联”定位不谋而合。截止2017年11月,共享平台正式接入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国美、陆金所、拍拍贷等100余家从业机构。收录自然人借款客户3000多万个,借款账户累计6000万个,入库记录2亿多条。

“信联”批筹以来,就被业内寄予厚望。百行征信的组建是顺应行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完善国内征信市场具有重大意义。但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限制了“信联”的征信效果。

我国个人征信机构按照业务范围分类监管,央行征信中心和“信联”分别采集持牌和非持牌机构信息,两者都可以给银行或银行以外的机构提供服务。而在“信联”和央行征信打通之前,“信联”的数据提供方在无法获得持牌金融机构数据的情况下提供自己客户的信用信息动力不足。申请使用“信联”数据的互联网信贷机构,需要承担向“信联”报送数据的义务,全面共享,按需查询。目前,互金协会共享平台的数据查询是免费的,只需报送数据作为交换,据悉,1万条能查询10万条。这种交换数据的共享模式,对于头部企业的数据共享动力不足。

“信联”是由行业协会牵头发起的商业化运作的组织,不具备强制会员机构报送数据的权利,共享平台都是由会员单位申请接入,且目前接入的大部分企业还只是配合上报数据,查询使用较少。同时,接入企业参差不齐,数据真实性也无法验证,数据质量不一。

目前,互金机构征信手段主要集中在信用评分、黑名单、多头借贷及身份认证、运营商认证等。由于第三方数据采集来源多样,覆盖人群不同,为了提高征信效率,互金企业向多个独立的第三方征信机构购买信用信息,拉高行业征信成本。“信联”成立后,信用信息不对称的成本将有机会降低,多头借贷有望被遏制,实现行业的良性发展。但前期的数据收集、共享等还需多方配合,真正运作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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