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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监管部门在近日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暂停发放网贷备案登记细则(正文及征求意见稿)。在分析人士看来,网贷备案将大概率延期,而从目前监管趋势来看,各地的备案登记细则会有所调整,比如进行规则的统一,以防止由于各地细则不同而出现套利情形。

2017年底出台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对备案时间的限定: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网贷机构备案工作,最迟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但离备案已只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备案延期恐成大概率事件。

自2016年开始,互金专项整治正式拉开。在网络借贷方面,政策出台最为密集,并建立起了1+3制度体系。

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同年11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正式发布;

次年2月23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2017年8月25日,银监会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2017年底出台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限定了备案的6月底大限。

至此,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全部出台,网贷监管1+3制度体系已经完成,对网贷行业的监管基本趋于完善。但是,业内普遍认为在现有的监管要求下,在2018年6月底通过备案的平台将屈指可数。有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规模大、业务复杂、整改难度大,通过备案的平台恐难超过300家。

延期对于全国1800多家现存的网贷平台来说,虽然是又得到了一定时间的缓冲,但是备案面临的难度却也是在不断加大。

例如,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资产管理业务都需要持牌,非持牌的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通知指出,各地应加强拟备案网贷机构的股东资质审核,对于存量违法违规业务未化解完成的互联网资产管理机构,不得对其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投资设立的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

这无疑将网贷备案又增设一道坎,资管业务存量资产消化问题成为备案的又一阻力,给平台备案再添变数。

又如银行存管方面,有的平台还是采用联合存管的模式,有的接入联合存管,但并没有遵循属地化的要求,还有存管银行需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测评等要求,更是增加了备案通过的难度。

至于信息披露、等保三级、ICP经营许可证以及规定期限内解决存量业务等备案硬指标都是一个个难啃的骨头。

与此同时,投资人方面一年的恐慌与担忧原本会在今年6月靴子落地之时尘埃落定并消解。但是随着备案的延期,投资者对于网贷投资的不信任依然是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越来越多投资者处于观望和资金站岗状态,还有一些投资者利用延期获得撤退时间,这些都将增加网贷平台运营的压力。

备案验收延期,背后体现的是备案存在的巨大难度。当前,网贷平台只能继续根据备案要求整改和等待验收,但对于绝大部分平台最终仍旧是难以通过。尤其是对于北上广深等地的平台来说,备案进展会更加缓慢。近期各地网贷平台出现的下线、退出潮足以看出网贷平台现实处境之艰难。

那么网贷平台是否还有其他的生存选择?

很多创新和出路实际上是在行业外。

众筹这个一直在互联网金融范畴之内,却因为体量较小但潜力巨大的业态,被监管关注的同时在政策设计上被“搁置”,仍旧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但众筹模式本身的优越性,又让众筹模式有重要社会和经济价值,让监管青睐,这或将成为网贷平台转型的选择之一,与其死磕和等待,不如跳出高墙之外,更能收获一片春意盎然。

2017年以来,在网贷、ICO等监管如火如荼、行业风声鹤唳的时候,众筹行业却迎来了监管政策的另眼相待。股权众筹和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作为直接融资的创新模式,获得央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重视。

证监会指导下,2017年10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股权融资专委会成立。专委会主任委员、大成基金副总经理兼首席经济学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前所长姚余栋在专委会成立时表示,中国经济需要通过股权融资去杠杆,融资必须要靠股权,同时减少债权的比重,这也是一行三会的指示。

他明确表示:“互联网金融最高层次应该是股权众筹。 P2P是一种典型的加杠杆的融资方式,而中国需要去杠杆,因此我们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大胆探索互联网股权融资。”

据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透露,证监会对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基本观点是,只要不违法和违背专项整治禁止的行为,能够鼓励发展,希望积极探索,走出一条路。

就在近日,制定《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纳入证监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股权众筹的春天也就在眼前。

众筹家CEO陈亮表示,网贷与股权众筹之间也有转化的空间与可能性。在美国等一些重要国家,P2P网贷作为众筹的一种类型,接受美国证监会SEC统一监管。与此同时,对于一些投身实体产业等符合特征的资产端和资金端来说,从债权融资转变为股权融资,取法其上是践行了中国经济去杠杆的目标与使命,符合政策导向与希冀,取法其中则是增加了拓宽了融资渠道、资金功能和回报模式,取法其下则可以通过明股实债等创新型投资方式服务于投融资双方。

除了股权众筹之外,收益权众筹、物权众筹等类型,近年来在国内随着实体场所融资、汽车金融发展、房地产升温而大火。收益权众筹、物权众筹在操作模式上与债权众筹存在着极高的关联性,在融资模式、风险等级、分红方式、收益水平等方面与网贷有着一定的相似之处,在融资标的、投资人方面也有着高度的重合,它们也是P2P网贷可以低成本高效率转型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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