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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监会、央行联合发文 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限额1万

6月1日,证监会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货基网上销售和赎回,强化持牌经营要求,并且禁止对T+0赎回提现垫支,自6月1日起实行。《意见》提出: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三强化、六严禁”的原则要求;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除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规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T+0赎回提现”业务的宣传推介和信息披露活动;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的增值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业务,不得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等。

2. 银保监会将严惩互联网保险“造假”行为

6月4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银保监会表示,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保险业正处于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期、多年积累深层次矛盾释放期和保险业发展模式转型阵痛期的"三期叠加"阶段,各类风险相互交织,风险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下一步,将重点消除疾病,做好问题公司低风险处置工作,遏制突出风险点。在发展互联网保险领域,银保监会将重点展开险企偿付能力真实性核查工作,指出"加大查处力度,对造假公司采取严厉措施"。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产品在网络平台的销售过程中,涉嫌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未完整披露保险产品条款、宣传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也将作为2018年金融监管部门整治的险企风险问题之一。

3.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统一身份核验平台启动试运营

6月5日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统一身份核验平台已于近日启动试运行。该平台通过整合各身份核验渠道主流数据资源,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统一入口,为从业机构提供客户身份核验的一站式接入,着力解决当前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实名验证方面存在的验证渠道不一、效率差别大、成本高、多点接入等问题。据悉,目前正在试运行的为互联网金融统一身份核验平台一期,现已具备公民身份信息核验、银行卡账户信息核验、通信运营商信息核验、数字证书核验、人脸识别等5个模块共13种接口的核验能力。二期将逐步完善社保、工商、学历、护照、生物识别、I类户标识等渠道数据源。

4. 互金整治办发文整顿变相“现金贷”,“乐回租”等三家平台被点名

5月3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函件显示:近期有舆论信息反映,部分平台通过手机回租违规放贷、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变相抬高利率、恶意致借款人逾期、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等手段,逃避监管,变相开展“现金贷”业务,坑害金融消费者,对此互金整治小组办公室提请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对乱象进行清理整顿。互金整治办表示,上述种种现象中,其中手机回租形式最猖獗,“回租贷”相关平合已逾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数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互金整治办函件还直接点名了“乐回租”“M09信用钱包”“51闪电购”。

5.  最高法就盗刷等银行卡纠纷征求意见 明确“先予仲裁”法院不予受理

6月6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针对信用卡透支全额支付利息规定的效力,最高法提出为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卡行对“按照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应按照全部透支额收取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条款未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意见稿还明确,发生信用卡伪卡交易,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偿还透支款及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外,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法院应当就先予仲裁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6. 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小米申请发行CDR

6月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9份重磅文件,为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做好了制度安排,明确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其后,有消息称小米已于6月7日傍晚就发行CDR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提出申请。几乎同一时间,小米也通过了港交所上市聆讯。据悉,CDR英文全称是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即中国存托凭证。CDR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的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境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7. 多家炒股软件上线数字货币行情

6月1日,记者在大智慧APP的商品期货一栏中看到比特币期货的显示,点击进入后显示了比特币相对的价格行情。此前,同花顺于5月17日上线了数字货币行情,是第一家上线数字货币报价的炒股软件。除大智慧、同花顺外,记者发现,在苹果手机端自带的苹果股票软件中,已经可以添加BTC、ETH、BCH、XRP、EOS等主流货币的行情,可查询到其实时价格、市值等最新信息。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律师称,根据人民银行等五部委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我国普通公民持有比特币是合法行为,如果炒股软件仅上线数字货币行情是可以的,但如果有其他币种或是交易行为,则未必被法律认可。此外,若提供“空气币”等行情,也存在违法问题。

8. 马来西亚民众众筹"为国还债" 五天募集755万美元

据BBC报道,为了替债台高筑的马来西亚政府偿还债务,大马人民采取了一种非传统的方式来募资——众筹。起初,一位爱国的27岁马来西亚公民发起私人募捐活动,为国偿债。大马政府随后宣布官方成立一只基金,以便集资。马来西亚财政部发言人对上述媒体表示,在基金成立后的24小时之内,已经募集到了7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约合180万美元)。马来西亚财长林冠英称,人们自愿与政府分享他们的收入,帮助政府减轻负担,而政府将提供一个系统而透明的捐款平台。据马来西亚财政部官方网站,截至6月4日周一,该基金已经募集30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约合755万美元)。

9. 摩根士丹利:比特币和以太币的交易额都已出现大幅下滑

上周五,摩根士丹利发布报告,以多张图表一窥数字货币市场现状。摩根士丹利首先注意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比特币和以太币的交易额都已出现大幅下滑。摩根士丹利认为,由于交易额急剧下降,若有大户大量抛售任一币种,市场势必下跌,引发更多抛售。除开交易量,摩根士丹利还特别指出,40%的比特币都是经由加密货币进行交易,而非法定货币。摩根士丹利还注意到,ICO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已经高达6.3亿美元。摩根士丹利称,2017年进行的ICO中,有32%均告失败;但在过去的18个月内,通过这种不受监管的方式筹资仍旧大受欢迎,区块链公司更是对ICO趋之若鹜。

10. 盛松成:比特币是乌托邦,数字法币发行有待商榷

6 月2 日,中国人民银行参事、调查统计司原司长盛松成在一次论坛上表示,央行研究甚至试图发行数字法定货币是被“逼出来的”,既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那么,有没有必要发行所谓的数字法币需要考虑。盛松成指出,首先,现有的支付系统已经很安全、便捷且可以支持较大规模交易。而区块链技术如果运用到货币上,可能并不能促进货币流通的顺利,甚至会使得速度反而减慢。其次,目前发行和流通数字法币的框架尚未确定,包括如何发行数字法币,数字法币的币制如何确定,以数字法币为基础的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如何实施,利率汇率如何决定,货币政策如何影响就业、物价、经济增长等,这些问题不是单单从技术层面上所能够解决的。最后他认为,如果要在全社会推广数字法币,先要实现无现金社会,这是非常复杂也非常难以跨越和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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