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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飞快,2018年开始至今网贷平台的经历简直是“过山车”。记得1月初的时候,受到57号文件的影响,各家平台都忙着一个事儿————“合规”。那时候,整个市场都很安静,有方向有目标,各家平台都向着合规努力奋进。

然而,从5月底开始,这种宁静被打破,网贷平台进入了“风险释放期”,草木皆兵、风声鹤唳,出借人信心丧失,平台接二连三的暴雷,整个市场充斥着风险。

说到现在,网贷行业的配套监管政策在逐步的完善中,长效监管机制也在不断地确立。“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历经“雷潮”的网贷平台从中也学到很多东西,这些“东西”弥足珍贵。

近期,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 P2P 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08条”)。北京市金融局也发布通知,将先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压茬进行。昨天,北京互金协会发布《关于北京P2P网络借贷行业合规自律检查工作的公告》按照标准统一、全量覆盖、真实准确、查改结合的总体要求,将对北京市P2P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机构开展行业合规自律检查。

网贷平台正式迎来“自我大检查”时代。

关于自律自查,想告诉所有的网贷平台:别不当回事儿!要多用点心。

自律自查对平台来讲意味着什么

对于网贷平台来讲,自律自查应该说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有的平台看到政策后估计也是一脸“懵逼”,还有的平台可能觉得“不屑一顾”。这就好比你自己照镜子,找出自己的不足。让我想起了《白雪公主》里王后的魔镜,“魔镜、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我相信平台把自律自查也当成了“魔镜”,怎么看自己都是合规的,都是“顺眼”的,这也难怪,自己生的孩子,自己看着亲。

然而,自律自查工作并不是得过且过,更不是应付事儿,从深层次来讲这些工作承载着巨大的意义。

历经雷潮的网贷平台不知道有什么样的感悟,有些平台认为“雷潮”已经完全过去了,劫后余生。中国有句话叫:吃亏是福。我们暂且不论“雷潮”到底是否结束,单纯说此次的网贷风险释放期各家平台几乎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有的平台被负面缠身,有的平台遭到了投资人的“挤兑”,还有的平台风险彻底暴露,这一切的原因归根到底是平台抵抗风险能力不足。

不可否认,此次雷潮确实有外部“流动性”风险传导引起,

然而,第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很多看似“不可能出问题”的平台却倒下了。没有风险的时候,平台总是爱吹牛,要么就是忽悠人,说自己如何安全,如何合规、能够有各种风险措施保证出借人利益,还有各种机构合作为出借人保驾护航。风险一来,你什么都没抗住,不是豆腐渣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最终症结就在于,平台在风险控制上完全脱离了实际,为了扩大宣传对自己真实的情况和信息进行了“粉饰”和掩盖,导致了“大水漫灌”。说到底,信息披露不透明,信息传递不对称,导致了风险到来,大批出借人损失。

第二个问题,平台自身的合规问题。这个问题有点老生常谈的意思,自从824政策下发两年时间内,有些平台对于政策规定的“十三条红线”和“限额”等禁令置若罔闻,该干嘛干嘛,不按照监管的要求去做,变相突破监管。比如:突破借款限额,变相的发大标、拆分标的。说句公道话,媒体有时候质疑的对,给他指出来你这样做违规政策,平台不听,继续干。纸终究包不住火,风险一来你就引火上身。

还有的平台大规模的“自融”或者发布“虚假标的”,明面上是给到小微企业借款人,实际上这钱给到了“房地产”、上市公司或者地方债,不仅仅违背了824监管政策,更要命的是,让平台的风险控制形同虚设。记得杭州某平台暴雷后,网上流传出风控的对话,风控表示知道资产是假的,但是没办法,老板让干的。不管是从职业道德角度还是从良心角度,风控就是把控风险,就是要当“坏人”找毛病的,你怎么就那么怂,如果昧着你良心,有本事你辞职啊。他娘的,净给风控丢人,老板让你跳楼你还跳楼呢。

这两个问题逐步叠加到一起,风控形同虚设,外加对外宣传粉饰,说白了还是平台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的风险。

那么,网贷平台的自律自查说到底就是让网贷平台从自身内部解决问题。所以,平台千万别不当回事,雷潮已经让平台尝到了风险暴露的滋味。

在北京金融局下发的政策中提到:各机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查小组,自查小组由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长、CEO、合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人应对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全责和最后责任,合规负责人具体负责自查工作。

自查小组的牵头是由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主要组成的自查工作小组,也就是说让平台的高管们参与进来,第一是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二是要让平台高管负起责任。在网贷平台合规的时候,很多高管都声称不负责这个块,不知情。合规自查可不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而是让所有的高管和主要负责人共同来牵头进行。

再者,请各位平台老总们时刻记着,监管还要对平台的自查自律进行行政核查。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网贷整治办在机构自查和自律检查的基础上,择机就报告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等进行行政核查。如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要严肃通报,追责问责,并对网贷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

重点就在于一票否决制,这可是“一剑封喉”,如果你胆敢弄虚作假被监管查出,只要评审有一张反对票,就可以对你进行全盘的否定。

所以,自查工作不是儿戏,平台千万别不当回事儿。当然,刚才提到了,网贷平台的自律自查工作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相比于私募而言,自律自查工作开展了两年有余,对比一下私募自查工作,也许会能够映射网贷自查的未来。

对比私募自查,有这些重点值得关注

每年按期进行自查

私募的自查工作一般在每年的2月份开展,自查结束时间不超过3个月(各地略有不同)。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年初会收到地方证监局下发的自查通知和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我检查,并出具自查报告,逾期不接受自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受到处罚。也就是说,自查工作将是一种年度“常态化”,并不是今年查完了,明年就不自查了。

自查内容不断更新升级

关于自查内容,按照监管要求的内容一一列明,好比是网贷的108条,每一条都要求说明是否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怎么解决?并且出具文字版的自查报告。自查内容、报告要求公司法人签字,并且自查小组也是跟网贷一样由法人(实际控制人)、合规风控、监事等高管组成,并且出具相应的自查工作会议记录。值得一提的是,每年自查监管列明的资产内容都有增加,并不断完善,这是源于政策在不断完善中,加入新的规定。说到底,未来的自查工作,要求会不断增多,很多颁布的政策会补充进来。

你说你自己没问题?真的假的

这一点不管是私募的自查还是网贷的自查都有可能会遇到,尤其是那些应付事儿、得过且过的网贷和私募,写的自查报告都说自己没问题,或者说自己完全合规。你真的完全合规?如果你给监管部门上交一份“完美”的自查报告,反而会引起监管的重视。对于私募来讲,太过“完美”的自查报告,监管会重点关注,甚至会直接去管理人所在地现场检查。对于网贷平台来讲,请不要忘了刚才我们提到的一票否决制。

不管是私募还是网贷平台,自查工作未来都会出现常态化、内容升级化、完全合规化等特点。

那么,整个自查网贷平台最应该先解决的是什么?如何推进这个自查工作呢?对于平台来讲,一定要有内部控制机制。缺少内部控制机制,是网贷平台的“通病”,否则也不会出现我们提到的风控形同虚设,大量造假标的出现。其实,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讲,尤其是民营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网贷是类金融),都有这种“病”,说到底就是“一个人说了算”,老板让干嘛就干嘛。是啊,老板卷钱跑,财务也拦不住,老板说这个项目必须发标,风控就可以不用审核。缺少内部控制机制,就会变成这样。

所以,网贷自查自律工作,是让整个平台从头到脚进行合规检查,发现问题,多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一项集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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