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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老友:

您好,今天冒昧写这封信,是因为昨天在一位金融学博士的朋友圈看到一则评论,金融消费者的记忆力如同鲫鱼,几秒就忘了痛。这句话深深刺痛了我,作为金融消费者中的一员,我想对您说:

1. 不要相信“100%安全”的鬼话

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理财产品,越是年化收益率高的产品逻辑上讲应该风险越高。

我们在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网贷等)选择产品时,一定不能仅仅盯着“预期收益率”,要注意看合同里的权利和义务条款,真正了解我们什么时候会损失本金,什么时候会被强制平仓,这些都是真正动我们“钱袋子”的事。

尤其是我们中老年人,耳根子软,对银行的人有种天生的信任,但是,咱们一定要知道,银行的工作人员不等于银行自身。每年都有一些“银行飞单”出现,也就是说穿着银行的服装、也是银行正式员工,悄悄卖其他非银行的“产品”,而这些产品有可能就是“雷”。

总结一句话:金融销售员的话,不能全听,投资决定不要着急。

2. 了解基本金融和法律常识

咱们老百姓对于“金融”二字,总是觉得神秘,其实脑补一下:山西票号,也就明白了。就是为别人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系列操作,说的难听点,就是那些金融机构,拿着咱们的钱,去搞投资、借贷,回来给咱分点利润。

至于法律知识,恳请大家一定要了解,没有金融牌照从事金融业务是一种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

咱们国家的刑法,不仅处理盗窃、抢劫这样的事情,也处置内幕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也就是说,单纯有个工商执照不能直接卖金融产品,必须得有央行、银保监会单独颁发或者备案的专门的金融牌照或资质。

如果真的不放心,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某某行为+骗子,这样的字眼,通常有些老韭菜会发一些自己受害的帖子,可以供咱们参考。但请注意,这些帖子的真实性有待考察,不要以讹传讹,自己心中有数即可。

总结一句话:活到老学到老,常识必须有。

3. 尝试多元化投资

还记得跟一个分行的朋友聊天,她轻轻说了一句,其实,有本事的人都在市场上投实业企业更有赚头,干嘛要把全部钱用来买理财?!我琢磨了一阵子,觉得不是没有道理,如果身边的朋友创业、开店,也不是不能投一点试试。

这就说明,我们的脑筋得开放,眼睛不是仅仅盯着金融机构,他们去做风控做尽职调查,还不一定有你对自己家属院里从小看大的小王更熟悉,你了解他的为人和家庭情况,知道他几斤几两,他开个麻辣烫店到底能不能做到“我们不一样”,你也许更有数。这种时候,为何要把钱交给市中心的储蓄所,然后再让他们赚个利差呢,咬咬牙,给小王投资1万块钱,合同约定好年底分红比例和随时查看流水的权利。其实,也挺好。

我们支持保守的投资组合,不等于说把所有的钱都存在一家银行。

银行也有倒闭的风险,每家银行赔偿储户的上限是50万元人民币,所以,建议存了一辈子钱的老同志,把养老钱分存在不同的银行里,本地发工资的银行可以存一部分,工农中建交,挑一家存一部分。

总结一句话:解放思想,分散投资,不排斥街坊孩子创业投点股权。

4. 维权要理性,不要自欺欺人

每天都会接到“出借人”、“投资人”的电话,大家最常问的问题是:苦主能不能自行处置公安冻结的资产?答案是:实践中,通常不能。

根据2014年3月25日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也就是说,一般而言,网贷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众筹平台涉及刑事犯罪时,其资产及相关人员资产会被公安机关查封等,这些资产就不再是可以随意进行合同法意义上的处置了,如果集资参与人(苦主)与嫌疑人家属达成一致,双方一致决定处理这批资产,对不起,原则上不行。

现实办案中,必须经过法院审判后,确定资产的权属关系,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后,再给苦主们按照比例返还。

因此,在维权过程中,必须了解法律规定,不宜提出办案机关很难做到的要求。咱们必须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提出请求,才有被采纳的可能。超越办案机关能力范围的难题,他们也没办法。

总结一句话:涉案财物不能随意处置,不要提超越办案机关能力的要求。

以上就是一个老互金人的心声,希望对诸位老友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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