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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律师机构·江苏瀛鑫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巍炜律师做客独角金融,聚焦《现货、股票期权市场“防骗与维权”》,帮助大家识别骗局,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下是独角金融整理干货,分享三招武林秘籍:

第一式:“火眼金睛”——骗术揭秘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投资理财突破了传统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各种现代科技方式成了理财投资的新渠道,也丰富了普通大众的理财方式。

现代科技概念将虚假投资项目伪装成“新兴风口”,利用普通人对新兴概念不了解,又缺乏正确的理财知识,搞出很多金融市场投资的骗局。

1、常见的金融诈骗套路

各种交易所(现货、原油、邮币卡等)、汽车金融、各种理财平台、信用卡刷卡、零首付购车、购房、虚拟货币投资、互联网外汇、股权众筹等骗局。

2、投资人为什么被骗?

一方面,缺乏基本常识和防范意识。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中明文规定: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发〔2012〕37号)中提到,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其中,权益类交易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及金融资产权益等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是指以大宗商品的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采用电子化集中交易方式,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不必交割实物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其他标准化合约,包括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指数、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为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在这份文件中,已明确清理整顿的政策界限,有违反六条规定之一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应予以清理整顿。国家层面的文件已经描述的非常详细,关键在于投资者愿不愿意去学习,而不是一味地将大笔钱投进去。

2014年9月份“证监会就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等答问”中,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商品类交易场所的定位应当是商品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功能在于促进商品流通,交易双方的目的是实现商品交换。

期货是远期的,而商品现货交易是现金加现货的,可是我们大家有几个是拿着现金去交现货的呢?没有。

2015年10月20日商务部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表示:任何从事原油、成品油进出口、批发、仓储、零售的企业,都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许可。截至目前,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

从2011年开始,国务院相关部门就已经多次发文,进行清理整顿。但是,有很多受害人不懂法律,也不会去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2015年之后还在被骗。被骗之后遇到诉讼,才开始找律师,已经倾家荡产,为时已晚。所以,如果有大量的资金需要进行市场运作的时候,请专业人士咨询了解一下比较好。

另一方面,骗子手段专业,真假难辨。

第一,高息诱惑。例如股票市场,会有电话咨询带人做股票,说股票行情不好,然后带人做现货项目,宣称返点非常高,套投资人的钱。

第二,伪装大城市的平台。这些公司都建在8个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城市,比如大连、上海、深圳等地,在正规交易所的名头上加几个字注册公司,让普通人无法辨别其真伪。

同时,这些公司利用搜索引擎进行认证,假借官方机构名义,编造专业创始人团队,捏造平台信息,投资人在网上进行搜索,看到公司是大品牌、有名气,注册资本千万,就产生误解,觉得这样的平台怎么可能是骗人的呢?

例如,一个大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1亿元起步,甚至更多,平台公司会有很多资质,并在全国发展几十个甚至上百个会员单位,这些单位在全国各地招募成千上万个讲师(指导老师),这些讲师对新会员非常好,首次进入都会让会员赚钱,一旦有大单进入,是赚不到钱的。为什么?因为很多平台公司的网络软件所呈现的K线图,是从第三方公司定制的,并不是像股市一样,由证监会统一控制,根据市场的买卖交易进行市场的常规运作。

为什么现货容易获得大家信任?还有一个真正的原因。现货的经营权基本上是由省级政府进行批准的,但是省级政府批准的也仅仅是现货经营权。在诉讼的时候,诉状第一条就是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什么,超越了现货经营范围,进行期货交易,那么就是虚假期货。所以说这个交易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但是,一些地方管理者出于地方利益考虑和地方保护主义,并没有做到很好的监管,放任其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式:“降龙十八掌” ——被骗维权

1、受骗后如何维权?

被骗后要及时进行维权。

一是委托专业人士维权。曾有一个维权对象,开始没有找专业人士维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自愿投钱、不再上访、投诉的材料,为后续维权留下了后遗症。

二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向主管部门投诉、向公安部门报案(以诈骗罪办理,时间较长)、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2、民事诉讼维权的三个技巧

一是证据收集。被骗以后,千万不要把用户名、密码、交易流水删除掉,找公证机关公证下来。

二是选择在原告地提起诉讼。如若在被告地提起诉讼,会加大受害人的维权成本。

三是尽量调解结案,追回本金、利息。

3、司法界主流观点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对5起再审案件中作出裁定,由于之前案件在被告地管辖后,导致错误判决,所以第六巡回法庭最终确认在这些原油、白银现货交易当中,可能存在虚假期货的情形,所以对这类案件的定性已经很清楚了,其交易行为应当被确认无效,对于受害人的损失给予赔偿。

诉讼将来会怎么样呢?2018年4月,最高院第六巡回法庭对于已经生效的买卖行为案件决定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并且进行了大量论述,论述当中完全采纳了银监会、以及国办、国务院的相关文件规定。因此,此类案件无论是在原告地或者被告的起诉,都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第三式:“金钟罩铁布衫”——防骗秘法

1、哪些证券所、期货交易所是合法的?

截至目前,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交易所仅8家。

【证券交易所】3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期货交易所】4家: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贵金属交易所】1家:上海黄金交易所;

除了以上8家,其他所有打着现货名义做期货的都是违法的。

2、现货市场涉及到的部分法律法规

(1)沪府办发【2011】3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2)银监发【2012】5号《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相关工作的通知》

(3)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4)国办发【201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

(5)国务院2013《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6)证监发【2013】74号《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

(7)证监办发【2013】111号《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8)清整联办【2017】29号《关于商请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函》

(9)银办发【2017】35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

(10)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金融市场的投资安全是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安全的事,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管理,让危险在萌芽阶段就被消灭;作为投资人要加强基本法律常识的学习,在作出重大投资之前,最好能向专业人士进行请教,远离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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