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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外资股东,如果选择内资企业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会较受欢迎,因为这符合当下金融开放的政策。另一方面,如果有包含丰富场景的股东,也更容易获得监管认可。

对于拥有万亿规模的消费金融行业来说,今年最受关注之事无疑是牌照审批的重启和提速。

2015年和2016年获批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分别有4家和7家,但去年仅有1家。这意味着,尽管拟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数量达到两位数,但最终“过关”的公司寥寥无几。

今年,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和中信消费金融公司相继获批筹建或开业,这令觊觎消费金融牌照的资本再度燃起热情。

证券时报记者经多方采访了解到,2018年消费金融牌照审批的重启与提速,与两个背景有关:一方面,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力度空前。今年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了今年超十项金融开放重要措施,其中包括取消银行等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鼓励在信托、消费金融和金融租赁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另一方面,消费逐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马车。今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提到支持鼓励发展消费金融、支持消费信贷,这是自2017年11月下发现金贷系列新规以来,监管层首次明确对消费金融表示高度肯定。

可期的巨大蓝海和可观的资本回报吸引着各路资金。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除已经开业的22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外,2016年以来,相关资本方透露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数量就达到12家,发起方以银行为主。

但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和2017年成批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们,大部分仍处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股东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更容易获得监管通过呢?

记者调查发现,首先,符合条件的外资股东,如果选择内资企业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会较受欢迎,因为这符合当下金融开放的政策,也正是这样,今年诞生了首家两岸合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其次,消费金融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类似,都是提供小额借贷,但最大区别在于场景和资金的具体用途。“无场景不消费金融”,这意味着有场景的消费金融是受鼓励的。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如果有包含丰富场景的股东,也更容易获得监管认可。

例如,新设立的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就包含股东方国美控股,国美电器的零售店遍布全国,可以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丰富的场景。

相反,哪种类型的股东将被拒之门外呢?

银保监会今年8月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关于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12条细则规定,除了参与股东的营收业绩和资本实力要求,还不得有以下情形:存在治理结构有缺陷、关联企业较多、股权关系复杂不透明的、核心主业不突出且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的、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情形。

一家城商行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一些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不满足银保监会新的设立细则,存在瑕疵,导致迟迟拿不到牌照。

例如,某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包含海航子公司,而海航近年来陷入偿债困境;某家参与拟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旗下有P2P子公司,且出现兑付风险。这些都导致他们参与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尚无法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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