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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对P2P网贷提出的三条红线是:“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担保好理解,意思是可以找担保公司,但是P2P平台不能直接提供担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刑法里有“非法集资”犯罪,是个法律定义的问题。

资金池的意思,就是你把钱交给P2P公司,然后就不管他怎么用了,到时候直接拿收益。P2P公司也不管你投资的钱期限是多长,就是把很多人投资的钱集合到一起拿出去借给别人,反正有人拿钱出去的同时也会有人拿钱进来。

P2P如果这样搞,很容易出现严重的“期限错配”风险。比如,大家都是把钱投到P2P放一年,但是这些钱被P2P拿去放了3年期限的贷款。一直有人投钱进来就没事,可是如果大家都想把投资拿回去,钱在三年期贷款里压着呢,投资就拿不到了。最后,一个人拿不到钱,所有人都会恐慌,都去拿只会更拿不到。贷款又一时半会收不回来,只能倒闭了事。

这样的模式是不是让你想起了银行?没错,银行“存款-贷款”模式就可以算资金池。所以国家管得严啊,三天两头就把银行往死里检查,存款也有国家信誉兜底。“资金池”模式肯定是有利可图的,只是P2P没有接受银行那样严格的监管,自然不允许用这种风险很高的模式。

怎么判断你投的P2P平台有没有资金池的问题呢?很难,因为这事还没有准确的定义,只能从以下两个侧面间接判断。

第一,你的钱投进去和收回来的时候,是谁给你转账?如果是某家第三方支付或企业的对公账户,风险会小一些;如果是P2P公司的某个工作人员直接个人转账,显然风险会大一些。

第二,你的钱是不是准确投向某个项目。如果P2P平台让你把钱交给他,让你只管几个月之后拿收益,这样看似不用为抢项目操心了,但是其中有“资金池”搞鬼的风险也就更大了。

总而言之,尽管金融这行也要看道德和职业操守,但归根到底是依靠“他律”,“自律”是靠不住的。假设人性本恶的制度永远会有漏洞,但我宁可相信有漏洞的制度,也绝不相信有道德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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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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