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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银行业比较突然地出现了对存贷比的强烈质疑,银监会6月30日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了微调,扩大了分母口径、缩小了分子口径。同时,也有许多支持存贷比管理的声音,认为存贷比对于金融稳定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存贷比,存贷比到底何去何从?本文讨论了存贷比的运作机理,分析了存贷比受到质疑的原因,提出了存贷比改革的管理建议。总的看,存贷比与深刻复杂的中国金融体制紧密关联,其改革涉及到金融体制中的许多方面,应积极看待、有序推进。

存贷比硬约束是中国特有现象

近年来,随着部分银行存贷比逼近75%的监管红线,调整甚至取消存贷比的呼声开始出现。在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换挡、保持经济增速压力提升、不少企业呼吁融资难的背景下,放松存贷比这一观点的影响力在扩大。对于这个众说纷纭的问题,首先应该清楚的是,中国银行业为什么会出现独特的强制性存贷比管理呢?银行信贷独大的中国金融体制正是深层决定因素。

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中国的金融总量中,银行信贷一直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年度发生额的角度看,银行收回再贷款加贷款新增的发生额在40万亿元以上(按平均合同期限2年匡算),而商业性债券和股票的融资量只是信贷的零头。近年兴起的信托理财,余额超过了10万亿元,号称已经成为第二大金融业态,但其量级也与银行信贷相差甚远,而且其中大量业务强烈地依托于银行,如许多信托类产品的销售端和运用端都完全依靠银行庞大的客户基础和机构网络。银行信贷在中国整个资金资源配置中的这个绝对主力地位一定时期内难以发生根本变化。由于发生额统计上的困难,图1显示的是中国金融主要产品的余额情况。

与此同时,信贷在中国经济的运行与调控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在保增长等关键时期尤其如此。在发达国家,由于银行和企业的私有性质,信贷是私人行为,是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间基于各自自身利益的互动。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控是间接的,是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影响短端利率,进而传导到整个利率体系,利率的变化促使私人机构权衡利弊调整自身的投融资行为,从而对整个经济运行发生影响。因此,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发达国家有货币政策,但没有信贷政策。中国则不同,我们的经济调控更为直接,信贷独大的金融格局和存贷比管理正是这种直接型调控的难得条件。由于与经济增长直接关联的是金融而不是货币,在发达国家,融资工具多样,融资渠道分散,货币政策与金融规模之间缺乏点对点的联系,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只能按前述做法间接展开。而在中国,由于银行信贷在融资方式中独大,存贷比又在货币规模与信贷规模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这样一来,货币政策可以直接影响到金融总量,宏观调控性质的信贷调控即信贷政策得以诞生。换句话说,一方面由于信贷在金融中独大,调了信贷就等于调了整个金融;另一方面,通过存贷比管理,调节货币供应量就可以调节信贷量。因此,存贷比不仅仅是一个控制银行风险的行业管理工具,更具有落实政府政策意图的重大作用,可以说是小工具、大文章。存贷比对于中国经济运行的影响可能一直被低估了,但这并不影响其于无声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关于这一无声作用,还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中国的货币政策与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含义是不同的。前面讲到,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是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去影响货币市场利率。这里,货币供应主要是指基础货币供应,如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操作,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吞吐基础货币影响联邦基金利率,货币市场利率是其控制目标,而达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调节基础货币量,发达国家并不调控名义货币量(如M1,M2)。而中国的货币政策更多的是指对广义货币量(M2)的管理。其实,由于货币指的是交易媒介,组成M2的大量银行定期存款并不是真正的货币,只是非货币金融资产,这部分非货币金融资产占到了中国M2总量的60%~70%。M2之所以在中国的货币政策中十分重要,正是因为其作为计算基数在存贷比管理中实现了与银行信贷量之间的直接关联。这种关联成为了中国货币政策传导的一个重要渠道。二是存贷比大多数时候是在发挥控制信贷总量的作用的。75%存贷比是上限管理,意思是贷款不要太多了,不要超过存款的75%。在2000年后各银行陆续完成财务重组,存贷比不高的时候,其约束作用并不突出。但是财务重组以来,银行存贷比逐步提升,部分银行逼近存贷比红线。这个时候如果要放松信贷支持经济增长,存贷比的掣肘约束作用就凸现出来了。还需要指出的是,控制信贷量的工具并非存贷比一个,监管资本约束、信贷规模管理等工具或许更加直接。存贷比问题之所以在此时此刻凸显出来,主要是因为其约束作用开始显现的缘故。

质疑存贷比的两个角度

如前所言,对存贷比质疑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存贷比限制了信贷投放。从宏观调控角度看,这关系到保持短期的经济增长速度;从银行经营的角度看,信贷关系到客户的营销与维系,关系到同业竞争地位。对于这种角度的质疑,主要应该从经济金融发展可持续和全社会杠杆率的角度来评判。实际上,中国企业债务比例过高的问题一直十分突出。标准普尔近期的一项报告指出,中国企业债务规模达到14.2万亿美元,超过美国的13.1万亿美元,是全球企业债务规模最高的国家,但中国的GDP只有美国的一半。

对存贷比的另一个质疑更加值得注意,即存贷比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多元化的新金融环境。前文说到,在信贷独大的金融体系下,控制货币就能通过存贷比控制信贷量,从而控制对经济运行至关重要的金融。这一点在发达国家做不到,因为那里信贷在金融总量的占比中远不及中国这么大,甚至很低。

而近年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呈现出了信贷占比下降,债券、信托等与信贷竞争的金融工具迅猛发展的局面。随着这种趋势的继续发展,不难预见,控制信贷等于控制金融的传统有可能加速减弱。这样一来,贷款比管理的效能就真的要反思了。近几年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和未计入信贷规模贷款的扩张就很能说明问题。以往,中国银行业未能用于贷款和准备金的部分,大都投资于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非商业性的资产,不构成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但对信托收益权等产品的投资,打开了银行新的资金运用闸门,也导致了同业存款的大发展。规模内的信贷总量已不能完全反映实体经济真正享受的融资支持。对货币的控制与对金融的控制之间开始分离。债券市场潜力更加巨大,债券市场的发展完全有能力使货币量与金融量的关系彻底改变。这时候,存贷比的意义就确实不复存在了。而从金融现代化的角度看,这将是中国金融体制的历史性进步。从目前所处的起始阶段或者说中间状态来看,存贷比管理确实需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

在讨论存贷比管理的改革之前,还有两个经常被提及的与存贷比相关的问题值得一提。一是存贷比反向激励银行冲时点的问题。对此要从两方面看,一方面存贷比作为时点指标,在关键时点多抓存款有利于降低银行存贷比,从而满足监管要求。但存贷比不高的银行也冲时点,因此,存贷比高的银行冲时点的压力可能更大一些,但冲时点是有独立运行机理的中国银行业另一个独特现象。另一方面,从整个银行业来看,高企的时点存款是通过货币银行学中最精要的信用创造货币机理得来的,因此冲时点的结果有可能提高了而不是降低了全行业的存贷比。也就是说,大家都冲时点,都以为是抓了竞争对手的存款,但实际上可能不是这么回事,因为自己也有存款被别人抢走,从全局看,时点存款的增加是由于信用放大创造的,因此在存贷比的问题上可能大家都输了。时点存贷比与日均存贷比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另一个是存贷比与银行流动性风险的联系问题。从实际情况看,银行流动性主要通过现金流控制来管理,对存贷比的质疑主要是其对信贷投放的影响。

存贷比何去何从

从前面的分析不难看到,存贷比有深刻的金融体制原因,也随着金融体制的变化出现了调整变化的必要。对于存贷比的改革调整,是一个标本兼治的问题,根本的是要通过推动金融体制的深入改革来促使存贷比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短期来看,可以考虑扩大存贷比的计算口径,进行广义存贷比管理。

加速金融与经济体制改革。由于金融改革大幕已经开启,而这种变化使得存贷比出现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的两难,因此,治本的措施是要将以金融多元化、利率市场化为根本特征的金融改革加速推进,使以利率体系为核心的货币政策新型传导机制得以形成,从而使存贷比管理自然而然地退出历史舞台。这其中最关键的是企业体制改革和债券市场发展,因为金融多元化和中长期利率市场化都要依靠债券市场的充分发展才能完成。而债券市场发展的关键是企业体制改革,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有能够独立运行、自担责任,其债券才能被投资者相信和接受。

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现在,新资本办法、存贷比、信贷规模等许多监管措施都对商业银行,尤其是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经营进行着管理,但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管理存在一些差异,导致监管套利并影响竞争公平。例如对“宝类基金”的资本金约束、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的利率优惠等等,事情不大,但对不同金融机构间竞争力的影响却很大。因此,应参照银行标准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同时,由于中国的信用文化仍然落后,风险意识普遍不足,风险管理能力在小微金融机构更加缺乏,由此造成的金融风险不可小视,例如一些农信社已出现过高的不良率。实际上,大型机构是做小业务的主力军,就像全球最大企业之一的沃尔玛服务对象是普通百姓、全球最大的富国银行主打小微金融一样,随着大型企业改以债券为主要融资渠道,中国大中型银行的信贷客户必然越来越小。

进行广义存贷比管理并加强对商业银行多种管理手段的协调。一方面是应该严格表外业务管理,凡构成资金融通并由银行承担风险的业务均应入表。另一方面是适应金融多元化将存贷比中存款与贷款的含义拓宽,分母可以是银行各项债务性资金来源,分子是全部投向实体经济的各项资产。同时,对风险资本约束、信贷规模管理、法定准备金比率等管理手段从金融多元化的角度进行研究调整,如法准率计算基数与存贷比计算基数的差异可能会扩大、信贷规模的口径可能要调整等等。同时,应加强商业银行的企业体制改革,使商业银行更主动更审慎地自我约束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信贷在金融中占比的下降不等于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地位的降低,商业银行应迅速在非传统存贷业务的新领域中建立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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