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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银监会对P2P的监管划出四条监管“红线”,其中一条便要求平台自身不得提供担保,使得“去担保化”成为P2P网贷行业一大热点。目前一些存在自身担保的平台已经或正在着手“去担保”。主要做法有以下四种:一是无担保模式;二是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三是风险准备金模式;四是与保险公司合作。

无担保模式

自从“去担保”话题不断升温,陆金所,率先提出“去担保”,其他一直做纯中介的对于这种模式也是大力倡导。在这种方式下,网贷平台的主要做法是对借款人个人信用进行评级,让投资人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自主选择投资产品,这就要求平台具有较强的风险定价能力。现阶段我国整个信用环境并不好,网贷平台尚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平台和借款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对贷款进行合理定价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另外,相对于有担保和高收益率的平台,这种无担保模式的平台风控成本较高,投资人能获得的收益也较少,对投资人的吸引力不足。P2P网贷“去担保”之路还很长。

第三方担保

由于平台自身担保受到监管的质疑,有些平台选择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这样可以分散风险,对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提供了一层保障。现阶段为网贷平台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可以分为两类: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非融资信担保公司为P2P网贷行业提供担保的合法性还待商榷,而融资性担保公司受其10倍杠杆限制。目前P2P平台担保中,担保公司要求的费率约10%,但担保杠杆率普遍达到10~30倍,更高的甚至达到50倍,一旦出现问题,担保公司也难以偿付。加之近年担保公司倒闭事件频频爆发,这种模式的风险也随之加大。

风险准备金模式

风险准备金模式受到许多平台的推崇。风险准备金模式即网贷平台建立一个资金账户,对每笔借款提取一定比例资金放入此资金账户,当借款出现逾期或违约时,平台会用该账户资金偿付投资人,该账户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存管。这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坏账损失,平台和投资人风险与共的保障模式,受到业内人士的大力赞赏,并看好其发展前景。但是,这种模式也不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平台所采用的“风险准备金模式”,只是依葫芦画瓢,平台资金和风险准备金并没有实现分离,很容易出现风险准备金被挪用的现象。另一方面,目前大多平台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在3%左右,P2P网贷的民间借贷属性并没有变,其坏账率在5%以上,风险准备金很难覆盖全部的坏账损失。最近,红岭创投纸业业务的1亿元坏账,震惊网贷行业。它的风险准备金难以完全覆盖其损失,平台不得不靠自有资金进行垫付,而这些坏账不到它的所有贷款余额的1/30。

与保险公司合作

目前,全国有十多家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保险公司扮演第三方担保机构的角色并且相对于担保公司具有更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这种与传统金融行业的合作方式十分吸引眼球,成为在“去担保”浪潮下,平台对新的风控模式探索。目前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主要在信用保证保险和其他财产保险领域进行合作。按照保险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不同合作方式对网贷行业各主体所起的保障作用也不尽相同。

一是保平台。网贷平台为平台整体成交量进行投保,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情况,首先由平台实时为投资人垫付逾期本金及利息,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周期内,将相应款项赔付到平台。这一般需要保险公司对整个平台的运作全程监控,包括平台的核心业务系统、信用评级体系以及风控系统,对具体借款标的进行批量承保。这种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平台。

二是保借款项目。这种方式下是将保险项目细化到P2P平台的具体借款标的上。一种是当投资人在平台投标时,平台为投资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为投资者本金及利息提供保障,多针对于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另外一种是对借款标的抵押物或质押物进行投保。当抵押物或质押物消失或损坏时,保险公司按照规定进行赔付。

三是保风险准备金。平台将风险准备金托管于保险公司,按月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为风险准备金池提供保障,确保风险准备金能够覆盖坏账,一旦出现风险准备金不足,则由保险公司进行垫付。

四是保投资人资金账户安全。主要是针对第三方支付账户安全性进行投保,若账户被盗刷、盗用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按约进行赔付。

五是保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一旦借款人因事故无法偿还贷款,将有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这一业务保险公司在担保、信托行业早有涉及,现在拓展到P2P网贷行业。

六是保董责。当P2P网贷平台董事和高级经理人员导致的责任事故和道德风险,使其他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

而许多网贷平台对于与保险公司拟定的保险合同中的保费、保额、保险责任等等细则三缄其口。其中的信用保证保险产品是与P2P网贷行业最相关联的产品,但由于P2P网贷平台借款人质量、还款能力参差不齐,并且缺乏历史累积数据,核保成本较高,因此保险公司对网贷平台提供这类产品还是较为谨慎,制定的费率较高而愿意承担的保额较低。而其他财产类、责任类保险产品,费率一般较低,对于高风险的网贷行业来说,所能提供的保障更是有限。在保险责任方面,保险公司会有诸多限制条件和除外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能不能起到担保赔偿作用仍是一大疑问。目前网贷平台引入保险公司,大多只是起到增信的作用。

网贷行业发展正处于初步阶段,各种风控模式的使用都不是很成熟,许多平台则是选取多种模式混合使用,不断探索新的风控模式。除上述这四种方式外,未来或会出现P2P资产证券化等等更多风险转移工具。不论平台采取何种保障模式,它最重要的作用是帮助投资人分散和转移风险,并不能完全地规避风险,平台应从最基本的风控“借款人质量”做起,才是长远之道。而现阶段投资人关注的不仅仅是平台的风控能力,还包括平台的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一些平台注重风控能力,却忽略了经营,高风控需要的成本自然也高,投资人所获得的收益就低了,平台需要注意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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