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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背后的男人查理芒格曾经自创了一个名词,叫做Lollapalooza效应,意思是说当多个因素朝一个方向相互强化并且彼此放大时,所带来的结果会不可避免的发生。而对于目前的P2P行业来说,连续跑路、细则不明、监管穷追猛打、三方报道、银行门槛多个因素互相强化放大,硬生生的给P2P行业下了一场暴风雪。

前几天从李克强总理的话中我们能感觉到对互金态度的转变,从原来的大力发展到现在的规范发展,估计未来少不了贯彻落实。不可否认,现在规范的有点猛了,个人理解是两个因素造成的,第一是因为监管细则现在还仅仅是草案阶段,里面很多内容都没更准备的描述,在模棱两可中监管者更愿意按照最严格标准去理解,无形之中对整个行业来说压力都是比较大的。第二是因为P2P行业的监管都交由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了,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首要任务肯定是监管,如果我们假设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KPI的话,最重要的几项应该是你整改了多少家不合规P2P企业,预防了多少集资诈骗事件,挽救了多少人民财产,而P2P行业发展好与坏其实关系不大。所以对于地方监管来说底线是你不能出事,在这个基础上有所发展我们是希望看到的。但是最近几个月几乎每天都有P2P或理财公司炸雷,监管部门对P2P穷追猛打就变得看似“不可避免”。

在这种穷追猛打下,最近已经超过30家P2P平台选择清盘结算了,其中更不乏有像大王理财这样的P2P平台,最后给投资人多发了1%现金红包,真的好有情怀。还有不少大型平台在各方压力下选择关闭活期产品,即便他是合规的,这个有机会我会单独再发一篇文章。但就目前的状况来讲,个人认为是P2P行业第一个真正的“寒冬期”,这其中不仅仅是劣币拖累良币、细则不明、监管穷追猛打,同时还有三方机构报道也加速了行业的恐慌,我个人认为如果仅仅是一个信息传递的通道,秉着实事求是,如实报道的原则这个是非常好的,看不懂的问题自己也可以提出来,让所有读者思考。但是如果要是下定论的话,一定要有理有据,有血有肉,张口就违法违规这是使不得的。据我所知,如果要说违法的话,目前只有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两条,资金池等一律不属于违法的范畴,因为法律上是没有定义的。如果要说违规其实更谈不上了,监管细则虽然已经颁布,但是依然在草案阶段,到最终定版还需要不少时间,即便细则实施了,也留有18个月的整改期,到期之后再说违规不迟。就现阶段而言,只有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两条可以说是违法违规,其他都是因为原来监管空白,各P2P平台解读不同造成的,既然细则已出,未来朝着合规的路走就是了,也望各三方平台在日后能秉着实事求是、忠实评价的原则对待P2P平台。

最后我再说一下银行准入门槛,我在细则刚颁布时就说过这回监管细则对监管机构是最开放、最灵活的,原因是第二十八条:p2p平台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作为存管机构。而跟存管银行合作的加入门槛是银行自行规定的,但是大原则上又是依照银监会指示。所以到头来银监会可以“建议”银行选择合作p2p的标准,银行再对p2p门槛进行调整,最后就变成了监管细则没变但是实际监管条件可以灵活变动。另,此回的存管制度是沿袭银行券商的合作模式,话说05年之前券商的资金是不需要存管到银行的,后来券商越玩越大,直到南方证券非法挪用客户准备金80亿被查,证监会开启三方存管制度,此后券商发展一直远不如银行,而南方证券事件跟e租宝确有不少相似之处。对于银行存管,我只能对还未合作的P2P平台说:存管如登山,一步一重天,而建立存管只是刚刚开始。

我们可以看到,连续跑路、细则不明、监管穷追猛打、三方报道、银行门槛多个因素互相强化放大,形成了一个强大的Lollapalooza效应,硬生生的给P2P行业下了一场暴风雪,并且能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现在也是最好的时期,它能帮助我们自省,让我们达到一个未曾触及的新高度。就像中国“首穷”史玉柱说的:“人在顺境的时候,心浮气躁,总结的东西深刻不了。只有失败的教训才是深刻的,才有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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