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近日,河南郑州某学院一在校大学生小郑因赌球借近60万校园网贷无力偿还而选择跳楼自杀,这则消息将校园网贷推上风口浪尖,引发社会广泛讨论。这虽是校园网贷的一个极端案例,但网贷危害不容小觑,如不加强监管,未来或许会有更多“小郑”出现。

当前,大学生消费需求旺盛,但经济来源单一,又有家长、学校“庇护”,于是诸多资本纷纷看中这块市场,校园金融也因此成为各方追逐的对象,校园网贷便是其中一种。据相关媒体统计,目前针对大学生的网贷平台已有百余家。这些平台不仅在线上发布放贷信息,在校园内也广发小广告,学校公告栏上、教室以及食堂桌椅上、宿舍一楼窗户上甚至是厕所里都贴着校园贷款的小广告。另外,还有一些网贷平台通过线下招校园代理拉拢同学、校友及朋友获得提成的方式增加用户并获得他们有关信息,类似于很多网贷平台邀好友获奖励的活动形式。

造成“小郑悲剧”的原因是多重的,但在此次事件中,罪魁祸首无疑是无形诱导的校园贷。

如果说,这些校园贷对于贷款的审核流程稍微正规一些,而不是拿着身份证、学生证再填个表格、不需任何担保或者抵押或者甚至不是本人便可轻松获得贷款,那么,“小郑悲剧”诸如此类的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

要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除了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及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消费观之外,加强对网贷平台的监管则刻不容缓。如何监管?如何有效监管?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想要在短时间内完善体系显然是不可能的。同时,网贷行业问题颇多,不合规行为在各个细分领域大量存在。想要有效监管,就要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一经发现违规现象,便按照相应的处罚制度加以严惩。

虽说网贷监管正式文件还未出台,具体处罚力度在于地方,但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真正能用得上的日常监管处罚措施就是“警告、通报批评或者罚款3万元”。这种无关痛痒的处罚力度着实太轻,能管好那么多普遍徘徊在法律边缘的P2P平台,简直是天方夜谭。换一个严重违规违法的,让牢底坐穿试试,还有谁敢?

二、加强对网贷的市场宣传监管。 P2P平台一般采取线上广告宣传以及线下贴广告、招代理拉人头等方式宣传。对于广告宣传,部分地区例如北京已经要求下架所有P2P广告,包括电视台、地铁、报纸等,而更多地区还没有做要求。显然,广告宣传限制这块还需加强监管。

同时,也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介,对网络借贷的知识和风险进行宣传,对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常见类型、惯用手法和动态特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提醒公众理性投资,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规范平台审核流程。 在“小郑悲剧”事件中,小郑作为一班之长编造借口获得了班上近30位同学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并顺利从多个平台上获得贷款。其中被负债最多的,达到了11万元。从这起事件可以看出,借款过程中,借款人不是证件上的本人也能顺利通过资质审核,这些平台的审核风控是有不严啊。网贷平台则应规范审批流程,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营业务,要对借款人贷款资质进行一定的审核,对虚假信息审核不实的以及非本人借贷的情况,平台也要承担责任。

四、告知综合成本。 据相关媒体报道,网贷平台往往会以低分期利率吸引学生,月利率普遍在0.99%至2.38%之间,但实际上网贷并非如广告宣称的“低息”。实际上,具体算起来,其贷款年化利率普遍在20%以上,这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来说,比高利贷还高利贷。而这些,很多贷款的学生显然是蒙在鼓里的。对于此类违规做法的监管,国外的通常做法是,明确要求必须把整个借贷的综合总成本告知消费者,而不仅仅是告知月息多少。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