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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资金存管研讨会,会上,该协会会长方颂表示,为了配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广州将效仿北京,规定尚未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的P2P平台将批量介入由第三方支付公司与隐性系统公推的联合监管模式。

这一批量存管模式,作为互联网金融整治阶段资金存管的阶段性产品,可以解决“资金不被平台挪用”和“交易数据真实完整”两个核心问题。正如,方颂所说,目前尚无更合理的监管方案。

亿欧认为,至少在探索层面,这一方案具有广泛意义,在没有更合适的方案出台之前,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较大阻力。因为,资金存管、乃至整个金融监管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参与各方如何协调利益,只有将参与各方的利益最大化平衡,才能实现合作性监管的最终落地和实施。

自2015年初,监管层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平台不得自设资金池以来,各互金平台经营者虽然积极探索资金存管的有效路径,形成了两种解决方案,而监管层也迟迟未作出有建议意义的措施。因此,整体来看,资金存管方面的监管均未形成普遍行业规范和广泛实施的有效路径。原因在于,要么行业门槛过高,要么参与其中的各方无法达成利益共识。

说白了,对资金存管模式的探索,甚至是互联网金融的整体监管过程,都是协调各方利益、进行利益取舍的过程。因此,在没有一个能够充分协调各方利益的方案出台之前,亿欧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也只能行进在探索之路上。

截至目前,互联网金融存管已探索出3种尚未成熟的实施方案,但具有探索意义。

第一种:“平台+银行”直接对接

这种模式下,互联网金融平台直接与银行签署存管协议,但包括两种方式:

一种是“专用存管账户”,该账户平台不能直接操作,资金交易情况受银行监管,投资人投资、借款人借钱和投资人获利都是由银行审核和资金流转。另一种是“大账户+小账户”模式,一个是平台在银行开设的存管账户,一个是偷人在存管银行开设的个人子账户,使平台资金与投资人资金隔离。

但综合来看,这种模式是实力和权利的标榜,因此仅限于少数大型有实力的平台,要么是国资系、银行系、上市系,要么是互联网金融巨头的背书。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6月,有112家平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签约率占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4.6%,其中21家正式接入存管系统,占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比例仅为0.87%。代表平台有银行系的陆金所、开鑫贷等,开鑫贷是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国家金融的国有理财平台,对接方是中国银行和江苏银行。此外,还有国资系三峡担保集团控股的金保宝,对接的是招商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农村银行等。民营系的包括积木盒子(现在的PINTEC品钛集团)、卖卖提、向上金服等,分别对接的是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

亿欧认为,这种方案不仅有普遍意义,也非监管层面有意做出的具有建设意义的探索,它更像是互金版的“拼爹”演绎,对于既没钱,又没靠山的平台只能望洋兴叹。

第二种:“支付通道+银行账户”联合存管

不少第三方支付公司都瞄准了P2P资金存管这快蛋糕,富友支付、连连支付、汇付天下、易宝支付、某媒体支付都先后与银行合作推出过“第三方支付+银行”的联合存管模式。为数不多的代表金融平台有懒猫金服、多多理财等。

但这种联合存管一直备受争议。争议点在于,金融平台的资金池只不过由金融平台转移到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而并没有转移到银行,这与“银行存管”完全是两个概念。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其实仍是利益的较量,一方面国有银行机构可能并不乐意做这种“单多利薄”的生意;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时间、人力等成本考量上,甚至是合规性上,也无法承受官方特色的繁文缛节和慢条斯理。

方颂表示:“此前在不少第三方支付与银行合作的存管模式中,平台存管的账户其实并没有真正落在银行,但是批量存管的模式中,存管账户是必须落在银行的。”

第三种:就是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探索的这种“批量存管”模式。

所谓的“批量存管”,就是批量版的“支付通道+银行账户”,实质上是由银行负责P2P平台资质、风险、业务模式的审核,然后再雇佣一家技术水平、安全等级、系统开发能力都符合银行要求的“部署公司”,代替银行进行存管系统开发和对接。

这种模式的突破在于,将地方金融协会、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金融平台同时纳入进来,即由各行业协会牵头与银行进行交流,再由与银行合作的“部署公司”统一开发系统,最后由银行批量完成与平台的资金存管系统对接。

与平台一家家地和银行签订协议再进行系统开发不同,“批量存管”因各金融协会的加入而能够达成“打包”监管的效果,因此有望解决平台困扰已久的问题,即系统对接耗时耗力且进程缓慢。

总结:没有绝对的朋友,只有绝对的利益

“批量存管”模式固然在操作逻辑上具有可行性,但需要注意的是,问题仍然在于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尤其是监管协会如何利益化。然而,幸运的是,传统大型银行机构不感兴趣的事情,在这个模式中,小型银行及地方银行表现积极,如恒丰银行、华兴银行、浙商银行等。

银行资金存管被指定为P2P合规动作,但银行方的迟疑让P2P资金存管的合规进展缓慢,迟疑的原因,无疑是利益的权衡。据盈灿咨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7月10日,尽管已有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江苏银行、恒丰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4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并且,共有149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约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6.34%,而真正对接的只有48家。

因此,此次批量存管模式探索的成败,乃至整个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建立,仍然取决于如何与银行对接,因为银行机构是金融监管责无旁贷的直接对接部门。但银行的态度之所以表现消极,本质也是利益的权衡,其他各方也同样如此。

各金融协会在这一模式中负责对交易数据进行核对,并对风险进行监督及预警,那么它的成本谁来承担,在协会脱离政府拨款的前提下,协会生存的利益化趋势明显,单纯的会费模式是否长久,这牵扯到另外一个更为严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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