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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办法》的出台,当天央视《检点访谈》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接受采访时指出,该《办法》解决了P2P网贷行业长期无门槛、无规则、无监管的问题。

笔者8月25日,就此走访了位于广州市执信南路的广东省通讯管理局,就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最为关心的“现有互联网金融平台如果之前没有通过广东省金融办前置审批,需要怎样才能获得ICP证书”这一问题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当面咨询了解。工作人员微笑着对笔者说,现在互联网金融要拿ICP证书实属不易。但如何不易,其没有向笔者透露,只是常规地向笔者介绍了拿证得流程,需要先到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做前置审批,前置审批通过后,才能通过接入商(三大运营商)获得ICP证书。

鉴于广东省通讯管理局工作人员肯定的答复,笔者再来到位于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想就互联网金融平台前置审批问题进行咨询,不料却因没有提前约见金融办相关领导不能进去为由,被执勤人员拒之门外!笔者只好通过旁边咨询室获悉金融办科室相关电话号码,致电咨询互联网金融平台前置审批事宜,得到金融办答复是,金融办在去年底就暂停了前置审批工作,不仅广东省,全国金融办都暂停了此项工作;至于何时恢复审批工作,有可能要等到明年,具体时间不太清楚,得等上级通知。

现有互联网金融平台,特别是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上限的设置最起码可以自己调控,来满足监管要求;资金存管也可以牺牲平台体验或者额外付出多些成本来解决;但金融办这一纸文件,如果不放行,就拿不到通讯管理局的ICP许可证,那将不得不面临被清退淘汰的命运。因为《办法》明确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按照《办法》第四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处理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 据笔者了解,现有P2P网络借贷行业中已获取ICP许可证的平台少之又少,如果金融办真要等到明年才恢复前置审批,而通讯管理局办理此项业务又需要90个工作日的时间,那么绝大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将无法获得ICP证书,面临要么转型,要么提前离场的命运。

如果仅仅因为行政部门一纸文件就将绝大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置之死地,那不是笔者乐意见到的结果。虽然P2P网络借贷平台野蛮生长,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这笔账不能全部算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P2P网络借贷平台只是民间金融阳光化后的产物,它的成长,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暴力催收案件的发生。

而现在很多人一听P2P网络借贷,立马谈虎色变,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那是因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新闻媒体资讯发达,哪怕一次偶然的事件,在自媒体这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党时代,都能让路人人尽皆知。反观P2P网络借贷还发展起来的时候,传统金融当局长期压抑民间金融发展的后果是什么?浙江温州、陕西榆林、内蒙鄂尔多斯、吉林沈阳等多少城市民间借贷崩盘,全民恐慌,损失超过多少个某租宝啊!

对于P2P网络借贷,甚至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监管当局、金融界、学术界和媒体界等都不应该抱过高的期望,毕竟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中国民间金融长期被压抑,发展被扭曲,好不容易借互联网金融进行阳光化运作,开始探索属于自己的出路。绝大部分平台还未发展,就陷入一管就死,一松就乱的局面,都不是大家乐意看到的局面。希望此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能尽快配套出台一些具体执行细则,把市场监管者和参与者都规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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