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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阅读政策全文请点击),里面有多项政策关系创业投资乃至股权众筹行业!为读者做一些解读。

一、大方向:国务院坚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今年以来,有关于资本寒冬的论调层出不穷,各种创业失败案例如同刀尖般刺痛着即将走向创业道路的人,仿佛创业活动已经成为明日黄花,甚至有人断言,“双创”只是国家弄的一个愰子!

并不,从该文件内容来看,国务院仍然坚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中,文件肯定了近几年“双创”的成果,“我国创业投资快速发展,不仅拓宽了创业企业投融资渠道、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了经济发展新动能,也提高了直接融资比重、拉动了民间投资服务实体经济,激发了创业创新、促进了就业增长。”

二、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为各类个人直接投资创业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该文件提到,“鼓励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促进天使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及创业投资企业的信息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天使投资氛围,推动天使投资事业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为各类个人直接投资创业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又一次get到了!继上次官方文件提到互联网股权融资,早已是很久了。而在今天,国务院发布的这份文件再一次提到了互联网股权融资,并要求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不排除有可能有新的相关行业规范政策出台,以此配套。

另外,在这份文件中,也提出“为各类个人直接投资创业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这几乎从官方的角度肯定了互联网股权融资,并要求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为个人直接投资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利好股权众筹行业!当然,这里的信息服务可能是指平台对项目信息的必要披露,不得故意隐瞒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则要求平台提高自身的软件实力,为个人资金安全保驾护航。

三、大力发展合格投资者!

从这份文件来看,大力发展合格投资人是大势所趋!所谓合格投资人,即是指支持具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

“在风险可控、安全流动的前提下,支持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保险公司、大学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鼓励信托公司遵循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充分发挥既能进行创业投资又能发放贷款的优势,积极探索新产品、新模式,为创业企业提供综合化、个性化金融和投融资服务。培育合格个人投资者,支持具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参与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联想到此前厦门大学校友通过众筹形式开展的创业基金,几乎就是这条规定的模版。事实上,培养合格投资者是一项长期工程,不仅需要机构投资者的努力,也要投资人进行自主学习,不断提升投资项目的能力。尤其对股权众筹行业来说,合格投资人“不合格”,也是行业暴露风险的因素之一。

四、不得出台限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

关键!该文件提到,“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的有关政策。建立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备案和监管备案互联互通机制,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提供便利,放宽创业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加强品牌建设。”

是否似曾相识?是的!在此前也有官方文件提出这项要求,疑似对部分地区出台相关限制政策的回应。在今年上半年,部分地区禁止带有“金融”字样的企业注册,从而波及到众筹行业,而恰恰众筹行业是属于服务创业投资一类。难道这项地方性政策要有所松动了?

不排除。但也要有保留意见,毕竟互联网金融是在专项整治之列,有别于其他政策。不过,从长远来看,国务院这份文件表达出来的态度,利好于股权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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