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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一份署名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办发[2016]160号)(下称“备案登记指引”)影印文件流出。为此,91金融许泽玮第一时间作出如下解读:

1、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管理思路,明确了网贷机构的监管实行备案登记管理,而不是牌照管理。换言之,《备案登记指引》的发布,意味着只有进行备案登记过的平台才有资格从事网络借贷事业,表明国内网贷行业将正式步入“持牌经营”的阶段。

2、备案登记对新老平台区分管理,对已经设立并开展营业的平台,需根据P2P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结果做相应安排。其第十条规定,对已设立并发展经营的平台,按照分类处置结果,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

此举表明,《备案登记指引》将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协同发展,将加速现有网贷平台自我整改的进度。进一步督促行业内平台自查行为,从而使得行业能够更为规范的发展。

3、《备案登记指引》指出,申请前还应当先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内容。此举将进一步明确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同时,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范围,将有效防止行业内混业经营等乱象,防止风险发生。

4、备案登记将作为新平台申请银行存管及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前置条件。根据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网贷机构须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按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此举意味着,银行资金存管系统将成为网贷平台的硬性准入门槛,将加速国内网贷平台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促进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融合发展。

5、《备案登记指引》的发布,意味着监管层开始从源头规范国内平台发展,同时也意味着网络借贷行业准入门槛的提高,加大了不法分子的违规成本,有效将其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6、《备案登记指引》对现有平台备案登记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并指出接到备案申请后,银监会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以数据对比、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进行审核。

此举将进一步推进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披露工作,加速行业洗牌,促使行业内不法平台淘汰出局,同时也将对现有合规平台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扩散,在一定程度能够预防金融风险的发生。

7、备案登记不可视为是监管对登记机构的增信背书。指引第二条强调,备案登记仅对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此举意在提醒用户,要从多方面去考察平台本身。同时也进一步强调,投资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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