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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日的会议上,联邦议会开始磋商银行法和银行条例关于fintech领域修正案。修正案意在减少Fintech公司市场准入障碍,提升瑞士金融中心竞争力。磋商将于2017年5月8日结束。

针对银行法(BankA)和银行条例(BankO)的该修正案提出根据fintech公司和其他提供非正常银行业务的公司的风险潜能予以监管。修正案中倡导了去监管化,其中有三个辅助要素。

一、银行条例中规定的为结算目的接受资金的例外(BankO第五条款第三段)应适用于60天之内的结算(目前为止适用于7天之内的结算)。证券交易商仍需保证计划的主交易已安排并直接可预见。这个变化需要修正BankO。

二、创新项目:接收最高100万瑞士法郎的公共资金不应被列为商业行为因而无须授权。这一变化将允许公司在接收超100万法郎需要审批前实验商业模式。这一变化仍需修正BankO。

三、接收最高100万瑞士法郎公共资金但无借贷业务的公司在会计、审计和储蓄保护方面的执照授权和运营要求将简化和放宽。这需要修正BankA。涉及最低资本、自有资金及流动性方面的放松要求必须由事后发布的实施细则规定。

fintech充满活力将大力提升瑞士金融中心的实力和竞争力。联邦议会在2016年11月2日曾呼吁放松对创新型金融科技提供商的监管框架。这将为Fintech公司减少市场准入障碍并在整体上增进该行业法律确定性。

考虑到金融领域快速的数字化尤其是区块链方面的发展,今天尚无法想象的商业模式将来必会出现。联邦议会今后也将密切关注这些发展,并在需要的时候快速提出监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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