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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一条规则就肃整一个行业,监管部门给我们做了一个极佳的示范。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如约而至,并且是以最严厉的面目。

联合存管模式,被否;借此宣传,不行;偷换概念,抱歉没机会。《指引》对P2P银行资金存管业务所涉及的主体、操作流程、系统技术、相关资质都做了明确的界定和详细的说明。

截至2017年1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388家。尽管从2014年开始已经陆续有P2P平台开始跟商业银行探索对接资金存管,但几年过去了,成功对接的平台仍只占极少数。

据网贷之家统计,目前,共有209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真正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平台仅有99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4%。

几点判断:

✔尽管有了《指引》,考虑到银行的态度和对接的难度,能够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的P2P平台数量也并不会有大幅度的增长。

✔ 因为明确了这一硬性标准,很多难以达标P2P平台会逐步放弃观望,选择转型和退出,行业“洗牌”的速度会更快。

✔ 对接银行存管后,P2P平台对接资产,业务创新等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约束。

《指引》的正式出台使得银行资金存管成为判断平台合规的重要指标,也是各地金融办备案登记和平台获取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总之,这就是P2P平台开展业务的标配了。

那么,从已经宣称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的模式来看,符合《指引》的就是银行直连银行存管两种模式了。

其中,银行直连模式出现的最早,但是应用的范围却最小,目前仅有开鑫贷等极个别平台采用此种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平台借助银行实现了交易资金的在线直接支付结算功能,免去了投资人充值后再投资的这一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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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平台接受度最高、应用范围最广的银行存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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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种模式下,银行会为平台、投资人、借款人等开设独立的存管账户,安全保障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在投资人进行充值、投资等操作时,会跳转至存管银行页面进行操作。平台不能够直接触碰资金,所有资金流通都是经过银行账户。

不管上述哪一种对接模式,最直接的后果,P2P行业的合规成本必然会提高不少。不仅是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还有时间成本。按照现在各家银行的态度,和过去已经落地对接案例来看,不容乐观。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2月23日,已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3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

其中,广东华兴银行与60家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江西银行,签约36家;浙商银行和厦门银行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签约23家和15家;民生银行排名第五,签约9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8家。

不难发现,开展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寥寥可数,其中对接数量最多的民生银行、恒丰银行因不同的原因,早就开始放慢该业务的进展,甚至有不少早期已经签订协议的机构被告知对接中止。

虽然《指引》的下发为P2P的资金存管业务正名了,但银行有没有意愿来做又是另一回事。之前陆续传出包括招行、微众银行等有望开展P2P资金存管业务,但据我了解,这都只是误读。

尽管整个P2P行业全年的交易规模已经超过万亿,但落脚到个别机构,这数字也就小了很多,对于银行而言吸引力着实有限。

据业内人士介绍,对接资金存管,银行可有几部分收入:1. 资产托管费。2.支付结算费率。3.系统服务费等。另外,还有一些额外的好处,例如,增加银行用户数,资金沉淀量等等。

《指引》虽然明确了商业银行介入该P2P资金存管业务的唯一性和免责条款,但却并没有提升银行开展该业务的积极性。满打满算,这个业务给银行带来的收益也十分有限,银行还得为此承受潜在的声誉风险。

对于银行来说,这笔账怎么算,性价比都太低了。

说完了银行这一头,再说说P2P平台。

如果你认为只是找到一家银行愿意合作资金存管就万事大吉,那真是太天真了。

第一步:成功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第二步:漫长的协调和对接过程。(长则一年,短则三个月)

第三步:银行还得配合业务发展。

第一步就不说了,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对接过程中,银行的各种层面的标准、技术要求等等条件粗略估计有百余项。涉及资产质量、诚信质量、是否正规的经营、有没有不符合监管条例的行为等等都需要经过银行详细审核。

简单列举一项:资金存管系统需要对P2P平台主要功能进行账户分层处理,其中包括:投资人账户、融资人账户、平台账户、担保方账户以及渠道方账户等。每一种分层意味着一个单独的场景,每一个场景又包含着多个结构,涉及多种指令。

从已经完成此项业务的几个平台来看,积木盒子专门组建了二三十人的团队,花费了近9个月的时间与民生银行进行系统对接;人人贷与民生银行的接洽开始于2015年2月,系统切换上线于2016年2月,历时长达一年。

据了解,银客理财耗时稍短一些,与厦门银行的系统对接只用了三个月时间,但其付出的代价也并不小,其整个项目组超过30人的团队,耗费三个月时间一直在昌平封闭开发。

好不容易完成了对接,但实际运转起来又是另一回事。

一家刚对接完资金存管的P2P平台人士告诉我,因为银行方面低估了交易规模,分账体系的模块也没设置好,以至于现在用户经常会出现转账卡壳的现象,弄的客户怨声载道。

“本来对接资金存管是希望更规范,更好地发展业务,但现在反而成了拖累。便捷的用户体验一直是公司最为看重的一点,但现在却不得不失去这一为数不多的优势。”他颇为无奈的说到,现在公司不得不推翻重来,重新寻找合作伙伴。

其实对于网贷平台们来说,可能早就预见到这一天将要到来,这个行业的容纳空间一直在收窄,生存难度不断在加大。

去年这个时候,很多平台的目标就是活下去。而今年,或许会有越来越多地人意识到,与其痛苦地挣扎,不如体面地退出。

附:业内重要观点

肖飒(互金法律专家)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出台本身就意味着:监管层给出了行为规则,商业银行只需照章办事即可。何乐不为?!

我们预计各地符合条件或者创造条件的商业银行都会认真考虑这块市场,直接杀入,尤其是在目前银行自身竞争激烈的现实下。

谢群(积木盒子CEO)

P2P网贷行业存在四大风险,即道德风险(欺诈经营等)、流动性风险(只对于资金池模式平台才会有,投资用户大量集体提现将可能导致资金池提光)、政策风险和信用风险(借款人不还款)。实现网贷资金存管能够基本消灭前两种风险,显著降低第三种风险,有效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净化行业乱象,提高行业竞争门槛。

周治翰(开鑫金服总经理)

在存管流程方面,不少流程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版更加简便、易执行。比如,原征求意见稿规定,存管银行“应配合网贷机构或清算处置小组完成存续借贷业务的处置工作”,而正式稿第19条则调整为“完成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资金的清算处置工作”。

在资料存档方面,正式稿第12条第7款规定,存管业务的相关数据资料和业务档案在合同到期后保存5年以上,比之前的15年大大缩短。在披露信息方面,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官方指定网站公布资金的保管及使用情况,而根据正式稿第18条规定,只需要定期向网贷平台和约定对象提供存管报告。

此外,对于存管资格的申请,原来由银行向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在正式稿中也已经取消。并且,负责网络借贷资金业务管理与运营的一级部门,也不用单独设立。这些流程的简化,可以促使存管更加快速平稳地落地执行。

胡宏辉(拍拍贷总裁)

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将存管的范围明确扩大覆盖到网贷业务从发标、投标、流标、撤标、项目结束的全业务流程,使得用户在网贷平台上的资金得到全流程的监管和与平台银行账户的隔离,对于用户的资金安全得到极大地提升,杜绝了网贷机构在整个业务过程中能触碰和支配用户资金的可能,从根上避免了网贷机构“跑路”的可能。已经上线的存管,也要按照指引的要求作出整改。

杨一夫(人人贷联合创始人)

随着《指引》的落地以及网贷《暂行办法》整改期的结束,优质平台得以留下,问题平台将逐渐退出舞台,网贷行业有望获得重新修复,在加速行业出清的同时,促进行业回归信息中介本质,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

存管人很明确地限定在了商业银行。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存管模式被明确地否定了。随着《指引》的正式实施,可以预见到,大量不合规平台或技术能力无法实现资金存管的平台将会退出,只有极少数优质平台有机会留下。

弓晨(桔子理财总经理)

长远来看,厘清存管人和托管人的权责,有利于打破商业银行在对接存管业务上对商誉风险的顾虑,尽快投入自身的系统开发和建设中,为合规网贷平台提供更多选择,也为资金存管提供更加优质服务,从而帮助全社会防范网贷资金挪用风险,并促进和规范网贷行业健康发展。鉴于此,备案指引也会大大提振投资人的信心。

(作者洪偌馨,《第一财经日报》资深记者、第一财经电视“互联网金融之夜”(特约)主持人,“馨金融”专栏作家,个人微信公众号:馨金融  Xin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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