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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十条”出台之后,政策落实立竿见影。但实际上第二条就是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第二条要求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据悉,按照“新金融十条”的要求,《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已经完成,并将在近日内公布。

在该文件中,央行对互联网金融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强调传统金融是主流。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因此仍然需要加强监管,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为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宏观调控和经济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公平竞争和监管自律。而这些要求与“新金融十条”的第二条的要求差不多。

也就是说,根据文件精神,未来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就是要让它回归到金融市场的常态,回到金融的本性。而金融市场的常态,就是一方面通过金融工具及金融产品来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成为增加民众增长财富的渠道,而不是让资金在体系内循环,另一方面金融市场的风险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因此,公平竞争的环境、严格的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是金融市场得以发展的关键。互联网金融也是如此。而且,互联网金融首先是金融,离开金融的本性也就没有互联网金融。金融本性的核心就是对风险的定价。

我们回顾一下,阿里巴巴是在2013年6月份推出余额宝的。而余额宝推出之时,正是国内金融市场流动性十分紧张之际,即当时大闹“钱荒”。在这个非常时刻,金融市场流动性十分紧张,同业市场拆借利率全面提升,商业银行只能各出奇招来解燃眉之急。在这种环境下,余额宝透过互联网技术及货币基金等方式,吸收大量居民的存款投资于利率不设上限的同业市场。

余额宝这种疯狂生长是建立在三个前提条件下的,一是国内同业市场的流动性一直处于严重短缺,否则同业市场的拆借利率不会快速飚升,余额宝的高收益也无从谈起;二是大量的居民存款会源源流向余额,一旦后一期的资金流入中断,前一期高收益也无从谈起;三是余额宝运作者能够严格地监管自律,也有能力面对存款资金不流入的流动性风险等。而这些条件只是在非常态下才会出现,一旦金融市场回归常态,这些条件都会消失。

也就是说,只有在当时那种非常态的条件下,即“钱荒”不仅大幅推高当时同业市场利率,也制造了大量为应付资金需要而设的短期资产。在这种情况下,余额宝才能够在享受高收益的同时,又能够让期限错配风险得以控制。否则,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就可能暴露出来。比如说,当央行不断地向同业市场释放流动性,同业市场的利率逐渐回到常态时,余额宝的整体收益率立即下降,从而流入余额宝的资金也就突然中断。比如余额宝资金的流入从2014年第一季度的3560亿元,第二季度立即下降到330亿元,一个季度之內萎缩超过了九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余额宝资产期限严重错配,那么其风险立即就会暴露出来。

所以,互联网金融要回归到常态,回到金融的本性,就是得利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来改变人类经济的时空边界,来改变传统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来改变投资者进入金融市场准入方式,弱化投资者进入市场的专业性要求等,并以其小额、快捷、便利、交易成本低、信息较为公开透明、普惠等优势,来创新出更多、更好、更实惠能够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金融产品与工具,而不是在非常态下短期盈利及在市场内循环的工具。

当然,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让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不是过度干预,也不是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利益制度化,更不要仅保护传统金融市场,而是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不仅地向传统金融提出各种挑战。这样不仅能够为中国未来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创造条件,也能够为中国现代金融市场注入无限活力与生机。这就是中国市场之期待。这些都在期待相关指导意见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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